关于2025年10月14日拟对******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5年10月14日拟对******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台环建(三)示[2025]45号 | ******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 | **省**市**县海游街道、珠岙镇 | **** | 本工程由三部分组成,主要分为珠游溪生态缓冲带建设和修复工程、珠游溪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珠游溪水下森林建设工程。珠游溪生态缓冲带工程建设6.2km生态缓冲带,合计种生态缓冲带34722m2,其中植草30016m2,种植灌木4706m2;珠游溪流域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共种植挺水植物2061m2,铺设纤维生态浮床2070m2。建设水下森林28418m2。实现珠游溪生态系统恢复、水质改善和河道自我净化能力的提升。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工程,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施工区设置的移动厕所,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有偿清运,最终运****处理厂。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废气: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行及车辆运输废气等。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场地适当洒水;物料防尘遮盖处理。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噪声: 施工期: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限速、禁鸣。营运期无噪声产生。 固废: 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营运期固废:①生态缓冲带滤料类中,旧陶粒每5年人工清理分装后送合规建筑垃圾消纳场;含超标菌剂和废活性炭的生态滤料(危废代码 HW49 900-000-49)送危废处置单位。②河道生态修复设施类中,生态浮床组件每8年拆解分类后送塑料回收企业;高效生态基每3-5年清理后送纺织回收或合规焚烧;挺水植物残体每3年当日收割,优先送生物质站制肥,无条件则送合规填埋。③水下森林设施类中,沉水草毯每6年分离聚丙烯载体回收、残根堆肥;活性炭密封收集后优先再生,无法再生则按危废(HW49 900-039-49)处置。④植物修剪/收割类固废需及时清理,灌木枝送木材加工或粉碎覆盖,草本及水生植物残体优先送生物质站制肥,短期存放需防渗。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3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影****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262-06 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广场路18****政府****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