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新乡、郑州、洛阳电务段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大修”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电务段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大修”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公司“**、**、**电务段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大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评审已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包件号

包件名称

单位

数量

中标侯选人

备注

BJ-01

**、**、**电务段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大修

1

****

1.公示期:2025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10日。

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招标方提出。依据《****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铁物资[2025]108号),异议函件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请求及主张;④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⑤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⑥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管**货站街142号

传真:0371-****8974

4. 监督电话:0371-****5867

****

2025年11月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07
候选人公示
郑州局集团公司“新乡、郑州、洛阳电务段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大修”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