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
你单位于2025年9月18****机关****水库项目(项目代码:****,以下简称本工程)取水许可证核发(首次申请)申请收悉。****委托****对本工程进行了现场核验(现场核验意见见附件2)。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5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颁发本工程取水许可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委****委员会****水库****中心更名的批复》(景编复〔2024〕3号),****管理所等单位集中****水库****中心,并更名****管理中心。
二、本工程取水水源为曼点河上,取水地****水库坝址取水口,工程任务以橡胶林灌溉、农田灌溉和农村人畜生活用水为主,并作为****备用水源。水库年取水量为1331万立方米(其中:农业水量1079万立方米,农村生活供水量30万立方米,城市应急备用供水量222万立方米)。
三、经现场核验,****水务局于2024年9月1日向******公司****水厂)颁发了取水许可证,取水地点在本工程下游曼点河上,年取水量为2920万立方米,****水库城市应急供水量222万立方米。
四、你单位应落实最小下泄流量泄放监管工作,确保本工程按照0.2立方米每秒下泄最小下泄流量,并加强对最小下泄流量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最小下泄流量泄放及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做好监测台账记录。
五、你单位应在取得取水许可证30日内向****报送本工程本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表),在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表),并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时,应当报送****批准。
六、你单位应按规**装农业灌溉供水和农村人畜生活供水计量监测设施,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对工程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准确可靠,确保本工程取水监测计量信息接入取用水管理信息平台。
七、你单位应做好本工程节约用水工作,建立取水台账,做好用水统计工作。
八、你单位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和《****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关于**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云财规〔2024〕18号)有关规定向相关税务部门缴纳水**税。同时接受相关水利部门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
九、你单位应****电站签订的补偿协议做好相关工作,减小本工程****电站的影响,****电站发电效益。
十、核发的取水许可证编号为:B532801S2025-0006,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若需要延续,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有关规定向****提出延续取水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水**论证和办理取水许可手续;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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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