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赵**
联系电话:0550-****018
2、代理机构:****
地 址:**市天康大道北侧**景湖一品商业A栋3楼
联 系 人:徐厚缙
联系电话:0550-****789
3、项目名称:**市新街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第二批次项目(新街村.王店社区.石庙村.勤东村渠道联合衬砌工程)
4、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新街
5、招标项目规模:项目位于新街村宋庄组、大云组、冯庄组,王店社区汉冲组、太保水库下渠道,石庙村高庄组,勤东村黄庄组、双塘组、康云组、勤东二站,部分渠道沟槽土方开挖,砖砌渠道两外侧填方,砖砌渠道(加高),预制支撑梁、闸门、涵管安装,墙体抹灰,施工现场垃圾清理并装车外运等。工程最终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6、投资额:约38万元
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8、计划工期:不高于45个日历天
9、标段划分:1个标段;
10、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383597.17元,其中:暂列金额30000.00元,暂估价0.00元;投标人其他费用3000.00元;
11.1、本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0.85+(暂列金额+暂估价+投标人其他费用)*1.09*0.15
大写:叁拾叁万壹仟肆佰伍拾叁元零玖分(¥:331453.09元)
11.2、投标人的投标函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标书代写
11.3、本工程如设有暂列金额、暂估价及投标人其他费用,不得作任何变动和调整,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标书代写
12、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标书代写
13、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对本工程实际情况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以便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的决策。投标人在投标时视同已现场勘查。因为投标人未踏勘现场而导致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后自主确定报价。
附件:**市新街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第二批次项目(新街村.王店社区.石庙村.勤东村渠道联合衬砌工程).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