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数据采集与监管功能模块建设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决定对《**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数据采集与监管功能模块建设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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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数据采集与监管功能模块建设项目》,本项目经费8.6万元。
三、工作内容
全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数据信息采集和数据治理功能模块,物业维修资金监管功能模块建设。
四、项目完成时限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在2个月内完成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数据采集功能与监管功能模块搭建(包括与省工改平台数据接口、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数据接口对接、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接口的对接)、上线运行、完成项目验收。
五、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公开遴选活动。
3.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时(**时间)。标书代写
2.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服务方案;(3)报价函;(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资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
3.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应密封现场递交(一式三份)。
4.组织评审:****将从申请单位的建设方案、保障措施、项目报价、服务响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服务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七、进度要求
1.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资料转移及保密要求:承担单位和项目组成员须在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将任何涉及本项目的信息向外界泄露。承担单位对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承担单位及其参与人员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省**市**区高升路266号****中心A214办公室)
联系人:张威,0731-****0166
附件:比选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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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
附件
比选评分细则
| 序号 |
项目/分数 |
内 容 |
分值 |
| 1 |
建设方案 |
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出本项目建设方案,优秀得40分;一般得25分;差得10分。 |
40 |
| 2 |
保障措施 |
工作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对本项目工作进度安排合理,保障措施全面的得20分;较好得14分;差得8分。 |
20 |
| 3 |
项目报价 |
报价最低的为计算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 (计算基准价/项目报价) × 30。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
30 |
| 4 |
服务响应 |
投标人承诺提供7x24小时响应和技术服务,2-3小时能到达现场,得10分,否则不计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