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国风新材年产6亿平米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和年产2亿平米新型显示用光学级聚酯离保基膜项目MDO辊筒清洁装置采购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国风新材年产6亿平米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和年产2亿平米新型显示用光学级聚酯离保基膜项目MDO辊筒清洁装置采购(二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交货期由“G1线MDO辊筒清洁装置须在2025年11月20日具备发货条件并送到招标人指定现场,每提前5日历天交货,得1分,最高得2分(不足5日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修改为“G1线MD0辊筒清洁装置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具备发货条件并送到招标人指定现场,每提前5日历天交货,得1分,最高得2分(不足5日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第四章 合同——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完工期限
——3、产品的交货期限由“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其中G1线MDO辊筒清洁装置须在2025年11月20日前具备发货条件并送到招标人指定现场,7 个日历天内完**装调试工作。”修改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 。其中G1线MDO辊筒清洁装置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具备发货条件并送到招标人指定现场,7个日历天内完**装调试工作。”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10:30:”,现延期到“2025年11月21日14:00”;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大道4872****中心A9幢****集团二楼开标舱二标书代写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5年11月11日17:30”。标书代写
4.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铭传路100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0965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3054、****3831
2025年11月0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7日
附件:国风新材年产6亿平米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和年产2亿平米新型显示用光学级聚酯离保基膜项目MDO辊筒清洁装置采购(二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