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重庆高新区至荣昌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小安溪2号大桥钢便桥)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审批
重庆-重庆-永川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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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69776/2025-00109 发文字号: 永水许可〔2025〕56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10-22 发布日期: 2025-11-07
标题: ****关于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高新区至**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小**2号大桥钢便桥)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5********3369776/2025-00109
发文字号: 永水许可〔2025〕56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10-22
发布日期: 2025-11-07
标题: ****关于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高新区至**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小**2号大桥钢便桥)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永水许可〔2025〕56号

****

关于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高新区至**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小**2号大桥钢便桥)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司:

根据你单位关于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高新区至**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小**2号大桥钢便桥)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代码:****

5101TZXM012),我局组织专家对《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高新区至**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小**2号大桥钢便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涉河工程位于**区胜利路街道,涉及河道为小**,同意本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二、同意涉河建设方案。

(一)钢便桥设计

本工程涉河建筑物为涉河建筑物为小**2号大桥钢便桥,临时钢栈桥全长约61.38m,跨径54m,宽约6.5m,桥梁分为6跨(6*9m),宽度6m,梁底高程289.97m,桥面高程为291.85m,钢栈桥桥面距离小**二号大桥梁底约27.0m,桥墩为直径0.63m的钢管柱,共设置12根钢管柱桥墩(其中2根位于左岸桥台处),桥面为贝雷梁行架。钢栈桥桥台采用C30挡土墙桥台,底标高为284.51m/286.61m,顶标高为290.31m。
(二)拆除方案
1、拆除时段
本工程临时钢便桥修建时间为2025年10月-12月,使用时间为2025年12月-2028年12月,拆除时间为2029年1月。
2、施工顺序
钢便桥拆除顺序为依次拆除桥面附属设施—桥面拆除—拆除桥台及桥墩—弃渣清理。
3、施工方法
(1)桥面附属结构物拆除
桥面附属结构主要是护栏。由于附属设施重量较轻,且拆除附属设施时,桥梁整体刚度未减小,此时桥梁结构是安全的。采取多工点施工。但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桥面拆除
桥面采用型钢结构和防滑钢板面层,废沥青、沙石、拉圾全部清理于净完成后,用氧割枪将防滑桥面板和工字钢横梁割开然后采用25t型品车进行分段吊装,依次拆除防滑钢桥面板面层钢结构。拆除时必须保证横梁、防滑桥面板平稳,确保施工安全,完成后即可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3)桥台及桥墩
拆除工作主要于枯水期进行,通过吊车将钢管柱拔出。
(4)弃渣清理
分类清理:对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进行分类,将混凝土块石块等与木材、塑料等其他垃圾分开。
回收利用: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弃渣,如破碎后的混凝土块可作为道路基层的填充材料,或用于场地平整等。
环保处理:不可回收的弃渣应运至当****填埋场进行妥善填埋,确保符合环保要求,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5)占地恢复
对河道岸坡也按照原地形恢复。
本工程建设对河势稳定及河道行洪影响较小。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占地补偿及相关事项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编制施工期防汛应急预案,报区****水利局备案。****水利局,由区水利局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水利局和区水利局的监督管理,****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水利局,区水利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完工后或有效期满后应按照批准的拆除方案进行。

(五)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四、其他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1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根据《报告》本临时设施施工工期为2025年10月至2029年1月,有效期满后需要延续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有效期,应当在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1: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高新区至**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小**2号大桥钢便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附件2:控制点坐标表

****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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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控制点坐标表

项目

建筑物控制坐标编号

X

Y

备注

临时桥梁

Q1

****242.6

****2429

Q2

****244.2

****2433

Q3

****236.6

****2436

Q4

****235

****2431

Q5

****261

****2481

Q6

****262.6

****2485

Q7

****255

****2488

Q8

****253.4

****2484

D1

****244.7

****2441

D2

****240.9

****2442

D3

****247.7

****2449

D4

****243.9

****2450

D5

****250.7

****2458

D6

****246.9

****2459

D7

****253.7

****2466

D8

****249.9

****2467

D9

****256.6

****2475

D10

****252.9

****2476

— 1 —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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