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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外地罪犯遣送处建筑彩钢板消隐改造项目(项目评审) |
| 造价咨询 |
| **区 |
| **市外地罪犯遣送处 |
| 010****8260 |
| 1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等有关资料的时间:合同生效后 。 2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 (1)提供时间: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纸质盖章版工程评审报告 3份,电子版工程造价咨询报告1份;报告内容包括 项目概况、评审内容、评审依据、评审意见等 。 (2)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规定 。 3 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4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市及行业通用且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
| 财政性资金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比选 |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内容完成 |
| 2025年11月07日 |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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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