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船埔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揭阳-普宁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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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普发改投审〔2025〕153号

****改革局关于**市船埔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市船埔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委托****编制的**市船埔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船埔镇辖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对船埔镇辖区内6条主干道进行沥青混凝土路面提升改造,面积约28万平方米,并配套排水沟约4公里,防护栏约3公里,公益广告牌100个;提升改造村内道路面积约46800平方米;****停车场约10600平方米,配套充电桩60座;**或改造公厕共10座;改造排污管网约12公里;环境综合整治约9000平方米,包括四小园建设约5000平方米,绿地建设约4000平方米;河岸整治约5800平方米;安装路灯约1800盏;三线整治约75公里;微改造民房约250栋;巷道硬底化约8.3万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工期:28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5182.10万元,其中:工程费12158.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41.58万元、预备费682.0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除向上级申请债券资金及上级专项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你镇筹措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见附件)的内容执行。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建成后,要落实管护主体做好日常管护,确保正常使用并发挥效益。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市船埔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5182.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158.50万元、勘察费158.06万元,设计费361.35万元、监理费256.33万元、其他费用2247.86万元(含基本预备费682.02万元、征收补偿费3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54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准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其他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