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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等文件要求,****水厂工程(重新报批)(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水厂工程(重新报批)(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水库省道 S241 侧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2025年12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2****996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