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247 传真:0596-****519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环境局
2025年11月6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 **省**市平**山格**寨村 | **** | ******公司 | ****拟投资2000万元在**省**市平**山格**寨村建设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租用******公司****园区****园区)的空地作为生产经营场所。项目建成投产后建设规模为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其中混合搅拌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粉状原料采用密闭筒仓储存,筒仓粉尘经筒仓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粉尘经钢结构半封闭厂房阻隔+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扬尘采取厂区路面硬化,定时清扫清洗等抑尘措施;装卸粉尘经厂房阻隔+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粉尘排放浓度从严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相关标准要求。项目粉尘通过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处理后,粉尘可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消声、减振措施降噪,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沉淀池沉渣外售作为路基垫层;废布袋收集后厂家定期回收更换;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项目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机油空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经厂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