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大埔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省道S221线湖寮段过境公路等项目)的公示

审批
广东-梅州-大埔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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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省道S221线湖寮段过境公路等项目)》的公示
时间:2025-11-07 17:43:34

关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省道S221线湖寮段过境公路等项目)》的公示

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关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的相关规定,现将《**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省道S221线湖寮段过境公路等项目)》(情况表编号:****)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模落实原因

为加速推进**县2018至2023年存量违法用地图斑处置销号,完善建设手续,同时解决省道S221线(省道S221线湖寮段过境公路等项目)、水利枢纽工程民生安置区道路、大潮高速等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问题,需落实相应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出局部调整,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落实0.4828公顷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共8个落实地块,位于湖寮镇岭下村;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调入7.3003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共6个落实地块,位于湖寮镇岭下村、高陂镇乌槎村、枫朗镇枫朗村;同时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相应调出7.3003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共3个调出地块,调出地块位于洲瑞镇陂营村、嶂岸村和湖寮镇葵坑村。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规模调出地块不涉及已批、在批用地,在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为非建设用地。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后,**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均保持不变,**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4828公顷。

四、公示方式

公示机关:****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3日,共7个自然日

公示网站:http://www.****.cn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0753-****066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3日,相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标题请注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省道S221线湖寮段过境公路等项目)”字样。

附件: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

2025年11月7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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