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5年11月05日 发布了2025-JL02-W1083(第二次)****通信机房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11-06 10:30:00,更正为:2025-11-26 10:30:00。
其他内容不变
1.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①是否属于“确需配套使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情况说明或在评审现场予以澄清;②在一个项目中同一家供应商代理多家受处罚供应商产品,总共不超过3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在评审过程采购机构认为存在价格虚高风险的,由采购机构组织审价。若项目转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实施,评审过程中未指出价格虚高风险的,采购单位可视情自行组织审价。审价事项均参照采购文件附件《军队物资、服务单一来源审价有关要求及资料清单》执行。
3.投标供应商应尽早通过“军队采购APP”提交CA申领审核或延期申请,避免因未及时申领CA导致无法电子签章,影响采购文件的编制和投标。若因CA到期未主动申请延期等原因未及时完成CA申领,造成供应商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通用文件》“四、投标文件提交-20.到现场投标的项目”及《专用文件》“特别提示-四、五”的要求。标书代写
5.刻录完成后,请及时检查是否刻录成功(后缀应为“.标书”,文件属性应为标书文件)。投标供应商应自带载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备份,以防原件损坏。采购机构对因未按规定格式刻录造成投标文件不能读取的,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投标文件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到达开标地点,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