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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
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
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玛101井区**组油藏玛
106评价井钻井试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玛101井区**组油藏玛106评价井钻井试油工程;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2025年12月4日之后(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99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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