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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村2号标准厂房二层续租(**顺恩)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市千灯镇大唐村
交易品种: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2年4月
交易面积: 1878.87平方米
联系方式: 吴菊泉(151****3353)
| 乡镇(街道) | 千灯镇 | 村(社区) | 大唐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5-10-22 |
| 是否续租 | 是 |
| 资产类型 | 厂房 |
| 交易面积 | 1878.87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淞南路2号标准厂房,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本次出租一层公摊面积36.75平方米,单价258元/平方米/年,二层面积1842.12平方米,单价216元/平方米/年,共计出租面积1878.87平方米,不得转租,不得违章搭建。 |
| 项目位置 | **市**市千灯镇大唐村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01立项.pdf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04民主表决.pdf05会议决议.pdf06公示.pdf |
| 所有权人 | **** |
| 使用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流转期限 | 2年4月 |
| 标段描述 | 淞南路2号标准厂房,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本次出租一层公摊面积36.75平方米,单价258元/平方米/年,二层面积1842.12平方米,单价216元/平方米/年,共计出租面积1878.87平方米,不得转租,不得违章搭建。 |
| 交易面积 | 36.75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成交缴款方式 | 现金支付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聚合支付 扫码支付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 |
| 成交日期 | 2025-11-05 |
| 成交单价 | 258.00元/年/平方米 |
| 成交总金额 | 22123.00元 |
| 补充说明 | 淞南路2号标准厂房,无房产证,无土地证,原承租方为****,原合同租金单价为一层 300元/平方米/年,二层252元/平方米/年,承租面积1878.87平方米(其中一层36.75平法米,二层1842.12平方米),年租金475240元,租期为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现因目前市场环境及企业经营状况,该承租方提出降价申请,我村结合其近几年该单位收缴情况无逾期无欠缴,经多方考虑并通过两委、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将于2025年8月31日与其终止合同。2025年9月1日起按优惠价格重新签订合同,拟租期为2025年9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拟租单价为一层258元/平方米/年,二层216元/平方米/年,年租金407379元,镇指导价为标准厂房一层300元/平方米/年,二层240元/平方米/年,一层、二层租金单价分别低于镇指导价标准14%和10%。根据《千灯镇关于调整资产(**)出租标的指导性标准方案》,村级资产出租价格低于该方案标准不超过10%的,由产权所有人或管理人通过内部程序自行商定。村级资产出租价格低于该方案标准超过10%但不超过20%的,由产权所有人或管理人报分管领导(千****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按程序实施。 |
| 流转期限 | 2年4月 |
| 标段描述 | 淞南路2号标准厂房,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本次出租一层公摊面积36.75平方米,单价258元/平方米/年,二层面积1842.12平方米,单价216元/平方米/年,共计出租面积1878.87平方米,不得转租,不得违章搭建。 |
| 交易面积 | 1842.12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成交缴款方式 | 现金支付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聚合支付 扫码支付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 |
| 成交日期 | 2025-11-05 |
| 成交单价 | 216.00元/年/平方米 |
| 成交总金额 | 928428.00元 |
| 补充说明 | 淞南路2号标准厂房,无房产证,无土地证,原承租方为****,原合同租金单价为一层 300元/平方米/年,二层252元/平方米/年,承租面积1878.87平方米(其中一层36.75平法米,二层1842.12平方米),年租金475240元,租期为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现因目前市场环境及企业经营状况,该承租方提出降价申请,我村结合其近几年该单位收缴情况无逾期无欠缴,经多方考虑并通过两委、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将于2025年8月31日与其终止合同。2025年9月1日起按优惠价格重新签订合同,拟租期为2025年9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拟租单价为一层258元/平方米/年,二层216元/平方米/年,年租金407379元,镇指导价为标准厂房一层300元/平方米/年,二层240元/平方米/年,一层、二层租金单价分别低于镇指导价标准14%和10%。根据《千灯镇关于调整资产(**)出租标的指导性标准方案》,村级资产出租价格低于该方案标准不超过10%的,由产权所有人或管理人通过内部程序自行商定。村级资产出租价格低于该方案标准超过10%但不超过20%的,由产权所有人或管理人报分管领导(千****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按程序实施。 |
附件(4)
05会议决议.pdf下载预览
01立项.pdf下载预览
04民主表决.pdf下载预览
06公示.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