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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956625U | 建设单位法人:欧阳嘉鹏 |
| 欧阳嘉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烧锅镇广建路1号企业现有厂区内 |
| ****扩建项目(四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25.035833 纬度: 44.01000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23 |
| 吉环审字〔2024〕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4-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80 |
| 6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956625U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912********939980J | 竣工时间:2025-08-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9017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替代性燃料20000吨,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新增3类,年协同处置危险废物19330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替代性燃料20000吨,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新增3类,年协同处置危险废物19330吨。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扩建项目与厂区现有替代性燃料(EBS)生产共用1套生产线,企业实行阶段性批量生产方式,本次扩建项目(四期)危险废物预处理时间为625h。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扩建项目与厂区现有替代性燃料(EBS)生产共用1套生产线,企业实行阶段性批量生产方式,本次扩建项目(四期)危险废物预处理时间为625h。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规范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严格按照现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项目建设及运行的管理。该项目处置的危险废物其来源、成份、类别和处置方式须控制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范围内,具体类别和规模应严格按照该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执行。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替代性燃料生产线产生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乙醛、甲醇、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经1根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生产车间采取封闭式结构,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乙醛、甲醇、甲醛、酚类、硫酸雾、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厂界浓度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做好**贮存区的分区防渗工作,对生产车间地面和贮存区围堰破损区域进行修补,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装置区、危险废物贮存区、初期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运行期未经鉴定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污泥按危险废物管理,与废活性炭、废布袋、除尘灰、废包装物等一并回用于替代性燃料生产做原料,替代性燃料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贮存区合理设置围堰,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七)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同时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强化对各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和环保措施的及时增补。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严格规范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严格按照现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项目建设及运行的管理。本项目处置的危险废物其来源、成份、类别和处置方式控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范围内,具体类别和规模应严格按照该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执行。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替代性燃料生产线产生废气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废气中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乙醛、甲醇、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经1根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生产车间采取封闭式结构,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乙醛、甲醇、甲醛、酚类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由于本项目主要依托厂区现有生产车间和现有固体废物预处理生产线,通过增加生产时间增加危险废物预处理量,本次扩建不新增厂区现有硫酸雾、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氨和硫化氢等废气污染物排放,在充分落实现有工程废气治理措施的情况下,结合前期项目验收及例行监测数据,从全厂角度,厂界硫酸雾、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NH3、H2S、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做好**贮存区的分区防渗工作,对生产车间地面和贮存区围堰破损区域进行修补,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装置区、危险废物贮存区、初期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污泥按危险废物管理,与废活性炭、废布袋、除尘灰、废包装物等一并回用于替代性燃料生产做原料,替代性燃料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贮存区合理设置围堰,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县生态****执法大队备案(备案编号:220122-2024-202-L),开展经常性演练。 (七)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并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后,排污行为变更前,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完成变更。 | 实际建设情况:已完成申领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许可证编号: ****。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24 | 0 | 0 | 0 | 0 | 0.24 | 0 | |
| 0.146 | 0 | 0 | 0 | 0 | 0.146 | 0 | |
| 0.02 | 0 | 0 | 0 | 0 | 0.02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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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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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3345 | 0.041 | 0 | 0 | 0 | 0.376 | 0.041 | / |
| 1 | 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 | 依托现有生产线和现有废气治理设施 | **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至17日对危险废物预处理及贮存区有组织废气和厂界、厂房外监控点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 |
| 1 | 源头控制、基础减振、建筑物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本项目危险废物预处理无新增的噪声源,危险废物预处理设备、风机等均依托现有,只是增加危险废物预处理生产时间。 | **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至17日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做好**贮存区的分区防渗工作,对生产车间地面和贮存区围堰破损区域进行修补,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装置区、危险废物贮存区、初期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做好**贮存区的分区防渗工作,对生产车间地面和贮存区围堰破损区域进行修补,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装置区、危险废物贮存区、初期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运行期未经鉴定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污泥按危险废物管理,与废活性炭、废布袋、除尘灰、废包装物等一并回用于替代性燃料生产做原料,替代性燃料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污泥按危险废物管理,与废活性炭、废布袋、除尘灰、废包装物等一并回用于替代性燃料生产做原料,替代性燃料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贮存区合理设置围堰,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贮存区合理设置围堰,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县生态****执法大队备案(备案编号:220122-2024-202-L),开展经常性演练。 |
| 该项目在依托厂区现有主体、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基础上,通过增加现有替代性燃料生产线生产时间,扩大替代性燃料生产规模,配套扩建贮存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厂区现有主体、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基础上,通过增加现有替代性燃料生产线生产时间,扩大替代性燃料生产规模,配套扩建贮存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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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