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保险欺诈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开征集反保险欺诈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候选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服务品类是诉讼代理、法律咨询服务。
二、服务内容
保险欺诈线索分析,保险欺诈证据收集与整理,法律文书准备,民事诉讼代理,****机关、检察院,沟通和跟进处理受案、立案、审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辩护事宜。
(一)可以同时受托处理至少三个保险欺诈处置事项。
(二)至少每季度能提供一次保险欺诈风险司法裁判案例预警信息。
三、服务团队要求
(一)有3年及以上反保险欺诈服务经验。
(二)有3人及以上反保险欺诈刑民交叉专业团队。
(三)在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领域,****机关沟通完成受案、立案的成功案例。成功案例应发生在**市、**省、**省、**省、**市、**回族自治区、**市、**省中的任一省市。能提供3例2023年之后受委托经办的因涉嫌保险诈骗犯罪驳回原告起诉的民事裁定书或者判决书。
四、供应商基本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理赔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与****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9.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五、报名步骤及所需资料
供应商需登录龙集采网站ibuy.****.com点击“集团一体化”完成供应商信息注册,审核通过后上传以下资料:
1.最近三个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供应商或产品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近三年相关案例证明材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发票等。
4.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务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的查询结果。
5.填写“供应商信息审核表”并和上述附件一起发送到联系人邮箱。xingxiaonan@ccbpi.****.cn(注:由于我司内网办公环境的限制,所有资料请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每封邮件10M以内,可分多次发送。)
七、征集期限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17:00止。
八、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有**意向的供应商均可报名。报名参与采购等同于:贵公司已经认真研究,确认符合需求并自愿参与。如后续收到****邀请函,贵公司承诺按要求参加采购流程,直至采购工作结束。如贵公司无正当理由退出流程,干扰秩序,********公司采取禁用处理,贵公司将无法参与****所有采购活动。
2.报名参与不等同于获得候选资格,是否获得候选资格以****最终通知为准。
3.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联系。
6.****授权的供应商征集公告发布媒体仅为龙集采(ibuy.****.com)、金融采购网,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均与****无关,****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需求部门联系人:刘 女士
联系电话: 010-****8094
电子邮件:liuhongfan@ccbpi.****.cn
采购部门联系人: 邢女士
联系电话:010-****8023
电子邮件:xingxiaonan@ccbp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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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