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境枫情苑小区9号楼3单元西梯更新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佳境枫情苑小区9号楼3单元西梯更新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7日
开标日期:2025年11月7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金额:15.6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供货及安装期限:90日历天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经开区笔峰路358号
联 系 人:束主任 联系电话:189****576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广场5栋8层
项目负责人:李 洋 联系电话:0551-****5660
公告期限: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广场5栋8层,联系电话:0551-****566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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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