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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事务局****事业单位资产出租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
| 1 | **** | “上河衢”临水17号 | **市**区**溪古镇景区“上河衢”临水17号 | 660.20平方米 | 生活配套类、饮品类、家居类、生活休闲类、文创手工类、住宿类,无油烟无厨房作业轻熟餐饮等符合环保要求的业态,禁止油烟污染餐饮、噪音污染、环境污染、易燃易爆、其他扰民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业态。 | 从签订合同起5年 | 第一年租金标准以公开招租的竞价结果为准,从第二年起租金标准在上年租金上逐年递增3% | 15元/㎡/月 | 30000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 2 | ZC(SHL):202511-0046 | “上河衢”临水5-3号 | **市**区**溪古镇景区栖凤路18、20、22、24、26号 | 253.25平方米 | 生活配套类、饮品类、家居类、生活休闲类、文创手工类、住宿类,无油烟无厨房作业轻熟餐饮等符合环保要求的业态,禁止油烟污染餐饮、噪音污染、环境污染、易燃易爆、其他扰民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业态。 | 从签订合同起5年 | 第一年租金标准以公开招租的竞价结果为准,从第二年起租金标准在上年租金上逐年递增3% | 30元/㎡/月 | 30000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 3 | ZC(SHL):202511-0047 | **伴月院落群4 | **市**区**溪古镇景区**伴月院落群 | 526平方米 | 演艺、剧场、音乐空间、休闲娱乐、沉浸式体验场景,禁止噪音污染、环境污染、易燃易爆、其他扰民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业态。 | 从签订合同起5年 | 第一年租金标准以公开招租的竞价结果为准,从第二年起租金标准在上年租金上逐年递增3% | 11元/㎡/月 | 30000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 4 | ZC(SHL):202511-0048 | 正街21号 | **市**区**溪古镇景区正街21号 | 484平方米 | 生活配套类、饮品类、家居类、生活休闲类、餐饮住宿类、文创手工类,禁止噪音污染、环境污染、易燃易爆、其他扰民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业态。 | 从签订合同起5年 | 第一年租金标准以公开招租的竞价结果为准,从第二年起租金标准在上年租金上逐年递增3% | 5元/㎡/月 | 30000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 5 | ZC(SHL):202511-0049 | “上河衢”临水1号 | **市**区**溪古镇景区玉凤路28号 | 605.82平方米 | 生活配套类、饮品类、家居类、生活休闲类、文创手工类、住宿类,无油烟无厨房作业轻熟餐饮等符合环保要求的业态,禁止油烟污染餐饮、噪音污染、环境污染、易燃易爆、其他扰民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业态。 | 从签订合同起5年 | 第一年租金标准以公开招租的竞价结果为准,从第二年起租金标准在上年租金上逐年递增3% | 25元/㎡/月 | 30000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 6 | ZC(SHL):202511-0050 | **伴月院落群3 | **市**区**溪古镇景区**伴月院落群 | 374平方米 | 演艺、剧场、音乐空间、休闲娱乐、沉浸式体验场景,禁止噪音污染、环境污染、易燃易爆、其他扰民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业态。 | 从签订合同起5年 | 第一年租金标准以公开招租的竞价结果为准,从第二年起租金标准在上年租金上逐年递增3% | 10元/㎡/月 | 30000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 7 | ZC(SHL):202511-0051 | “上河衢”临水2-1局部 | **市**区**溪古镇景区玉凤路22号 | 243.87平方米 | 生活配套类、饮品类、家居类、生活休闲类、文创手工类、住宿类,无油烟无厨房作业轻熟餐饮等符合环保要求的业态,禁止油烟污染餐饮、噪音污染、环境污染、易燃易爆、其他扰民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业态。 | 从签订合同起5年 | 第一年租金标准以公开招租的竞价结果为准,从第二年起租金标准在上年租金上逐年递增3% | 16元/㎡/月 | 30000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 8 | ZC(SHL):202511-0052 | **伴月院落群2 | **市**区**溪古镇景区**伴月院落群 | 571平方米 | 演艺、剧场、音乐空间、休闲娱乐、沉浸式体验场景,禁止噪音污染、环境污染、易燃易爆、其他扰民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业态。 | 从签订合同起5年 | 第一年租金标准以公开招租的竞价结果为准,从第二年起租金标准在上年租金上逐年递增3% | 10元/㎡/月 | 30000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1月18日 16时00分 |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5年11月08日09:00至2025年11月19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 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出租方案、租赁合同样本 |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项目或其他设有承租候选人的项目竞价结束后,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前两名的竞租人为承租候选人。 3.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程宇辉 180****6090 监督人:李思悟 138****1329 4.**市双****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市**区棠湖西路二段8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7889、028-****7887转1;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2575 | ||||||||||
| 公告附件 | 资产**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docx 《****资产**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doc 《****资产**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docx 〔2025〕286号****出租方案相关资料.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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