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流通环节节粮减损及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EPC(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县粮食流通环节节粮减损及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EPC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县粮食流通环节节粮减损项目、**县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备案表(2505-341621-04-05-652923、2505-341621-04-05-974159)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县粮食流通环节节粮减损及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省**市**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县粮食流通环节节粮减损及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境内,主要包括2个子项目,分别为**县粮食流通环节节粮减损项目及**县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县粮食流通环节节粮减损项目总建筑面约8500平方米,主要对**县粮食流通环节节粮减损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包括改造产地仓设施(解决粮食上行最初一公里的难题)、集配中心(解决粮食流通最后一公里的难题),购置检测设备、粮食清理与分选等相关设备,工程费用约2915万元。**县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总建筑面约11520平方米,主要****服务中心进行改造,****服务中心配套的粮食收储设施、烘干车间,配置烘干生产线、通风设备、输送机、清粮机、翻仓机、粮情检测系统等相关设备,工程费用约5322万元。
2.7 合同估算价:约8237万元
2.8 计划工期:4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取EPC模式,中标人须要完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专项深化设计、提供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等技术服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所有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截至开标时间,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均视为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制作时须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最近一次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放入投标文件,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一经发现均视为有在建工程)。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截至开标时间,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担任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的均视为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制作时须将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上最近一次担任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的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放入投标文件,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一经发现均视为有在建工程)。
(4)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4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市本级及县区公共**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内)。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量应小于等于3家;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3)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相应资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承担各自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设计单位须具备3.1设计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3.1施工资质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3.6要求;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7日10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148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7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8.2.1 **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2号开标室。
8.2.2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9.4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乐行**侧、S202线西侧4幢401室
邮 编:233600
联 系 人:王晨
电 话:0558-****11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刘畅、于四全
电 话:0551-****1482、199****7738、139****0189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3830、0512-****8516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委员会(**县****管理局、****储备局)
地 址:**市**县**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路口
电 话:0558-****177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
12.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
12.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 投标保****银行****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银行递交即可):
徽商银行
开 户 名:****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010********201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中国银行
开 户 名:****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75****0198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2025年10月17日
关于**县粮食流通环节节粮减损及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EPC的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现对**县粮食流通环节节粮减损及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EPC(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答疑。此次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招标人:****
电话:0558-****118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0551-****1482、199****7738、139****0189
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县粮食流通环节节粮减损及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7日
开标日期:2025年11月7日
**县粮食流通环节节粮减损及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EPC评标工作已结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按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的拼音首字母排序公示中标候选人,拼音首字母相同的,按第二个字拼音首字母排序,依次类推):
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联合体
地址:****镇龙**路东侧浙商财富大市场C13-351铺、**市**区右安门外大街99号13幢1-11层
投标报价:工程费用施工费率(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内容)92.10%,设计费用设计费率1.13%。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计划工期:4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国贸****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涡****社区农投集团3楼、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井岗路68****基地7栋3层309室、**市西**百万庄大街十一号
投标报价:工程费用施工费率(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内容)91.60%,设计费用设计费率1.10%。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计划工期:4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区洪林镇洪东路电商楼三楼、**市嵩**路140号
投标报价:工程费用施工费率(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内容)93.80%,设计费用设计费率1.12%。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计划工期:4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乐行**侧、S202线西侧4幢401室
联系人:王晨
电话:0558-****11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刘畅、于四全
电话:0551-****1482、199****7738
公示期: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紫云路888****集团****中心,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0551-****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市**县**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路口,联系电话:0558-****17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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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