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信息化工程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本工程于2025年11月7日****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松港街道后墩 联系人:林警官 电 话:0593-****392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21号东泰华府8号楼705室 联系人: 叶静、陈花、许倩 电 话: 0593-****166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中心信息化工程项目(重新招标)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838.95 元 质量:1.符合国家现行信息化行业合格标准;2.****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要求;3.应与****现有所有使用的设备、系统完全兼容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工期:本项目施工工期为3个月(不含初验、试运行和终验时间),即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或监理人开具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所有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安装、软件定制开发、调试,各系统能正常运行并交付使用。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无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韩庭炎(组长)、马公分、李要利、朱春霞、王芳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1.中标人:****,中标金额:****838.95元。2.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省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数字办[2020]10号)第三十条的规定。3.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4.监督部门:****改革局,电话:0593-****369。 十、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7日 至 2025年11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