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
出 让 公 告
黄土交易告字〔2025〕21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WG(2025)33号 |
**路以北、青鱼路以西(中茵A-1)地块 |
42578.11 |
二类居住用地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2.0 |
≤30% |
≥30% |
19947 3990 |
| WG(2025)34号 |
**区磁湖路以西墨斗****中学)地块 |
9775.13 |
二类居住用地 |
住宅70年 |
≤2.0 |
≤30% |
≥30% |
3487 698 |
| WG(2025)35号 |
**区大畈路以东**路以北地块 |
15429.76 |
商业用地 |
商业40年 |
≤1.5 |
≤40% |
≥20% |
5103 1021 |
| WG(2025)36号 |
**区沿湖路以南F0303街区袁仓一号地块 |
23998.83 |
二类居住用地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5 |
≤30% |
≥30% |
6840 1368 |
| WG(2025)37号 |
**区沿湖路以南F0303街区袁仓二号地块 |
24884.94 |
二类居住用地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5 |
≤30% |
≥30% |
7093 1419 |
| WG(2025)38号 |
**临****水厂以西地块 |
A-01:16969.66A-02: 31032.12 |
A-01: 商务用地A-02: 商业用地 |
商业40年 |
A-01: ≤2.5 A-02: ≤2.5 |
A-01: ≤35% A-02: ≤40% |
A-01: ≥30% A-02: ≥25% |
12985 2597 |
| WG(2025)39号 |
**区大棋路以北王家山中路以西徐家山地块 |
28369.8 |
商业用地 |
商业40年 |
≤1.5 |
≤50% |
≥25% |
7313 1463 |
WG(2025)33号地块计容建筑面积≤85156.2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的6%。竞得人需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优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履行“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建设局实测和权属调查,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征地补偿拆**置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征收补偿拆**置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造成的****政府承担。
WG(2025)34号地块计容建筑面积≤19550.26平方米。竞得人需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优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履行“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建设局实测和权属调查,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征地补偿拆**置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征收补偿拆**置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造成的****政府承担。
WG(2025)35号地块计容建筑面积≤ 23144.64平方米。****建设局实测和权属调查,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征地补偿拆**置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征收补偿拆**置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造成的****政府承担。
WG(2025)36号地块计容建筑面积≤35998.24平方米,按计容建筑面积的3%-6%设置配套商业。竞得人需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优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履行“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建设局实测和权属调查,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征地补偿拆**置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征收补偿拆**置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造成的法****人民政府承担。
WG(2025)37号地块计容建筑面积≤37327.41平方米,按计容建筑面积的3%-6%设置配套商业。竞得人需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优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履行“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建设局实测和权属调查,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征地补偿拆**置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征收补偿拆**置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造成的法****人民政府承担。
WG(2025)38号地块,A-01地块计容建筑面积≤42424.15平方米,A-02地块计容建筑面积≤77580.30平方米。****建设局实测和权属调查,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征地补偿拆**置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征收补偿拆**置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造成的法****人民政府承担。
WG(2025)39号地块计容建筑面积≤42554.7平方米。****建设局实测和权属调查,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征地补偿拆**置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征收补偿拆**置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造成的法****人民政府承担。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WG(2025)33号、34号、36号、37号地块竞买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此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的其他形式的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3、竞买人应在挂牌结束后3****中心现场提交《竞买申请书》、《资格确认书》、保证金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原件,竞得人还应提交《成交资格通知书》、报价单等。经审查后,未竞得人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我中心及时办理退款手续;竞得人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我中心及时与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如竞买人不符合本出让公告、出让规则等文件规定,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买人可登录**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www.****.com/)查询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竞买人在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前,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和参加竞买。
5、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允许银行出具电子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标书代写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随机选出的12位虚拟账号;
开户行:****公司**分行。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前,须仔细阅读挂牌出让公告,根据需要自行对挂牌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考察和踏勘,现场踏勘若有疑问,WG(2025)33号、34号、35****政府****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14-****121);WG(2025)36号、37号、38号、39号****政府****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14-****777)。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出让公告和地块现状及其他说明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本次出让地块,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允许出让价款分期缴纳,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一年内缴清。竞得人逾期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或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同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本次出让地块,竞得人必须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对出让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严格执行开竣工申报、公示制度,项目开竣工时间间隔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延建手续。
5、本次出让地块,竞得人应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若存在暗坟、地下管网等,竞得人因建设需要改变现状的,应自行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据实承担可能发生的相应费用,该项费用不计入成交价款中。
2、竞买****银行保证金缴存信息到达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时间为准。****银行转账的在途时间,适当提前缴存,避免因各种意外延误,导致不能获取竞买资格。
五、时间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12月10日下午16时止。
2、挂牌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12月12日上午10时止。
在报价期限截止前10分钟,如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参与了竞价,系统将启动限时竞价程序,并自动按限时竞价规则确认是否成交。
六、其他事项及联系方式
1、出让人名称和地址:****(团城山**路22号)。
2、如在使用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过程中遇到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3、联系方式
****保障局 联系电话:0714-****121
****保障局 联系电话:0714-****777
********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14-****296 郑女士 0714-****687 李先生
****
****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