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阳县海子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审批
山东-泰安-宁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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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理委员**阳县海子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2025-11-08 15:31

****开发区管理委员**阳县海子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严格落实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治****环保局的批复要求。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本项目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在总体工程设计的同时进行了相关环保工程的设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并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运行,执行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的要求。

本工程实施后,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排放情况,施工期结束后污染影响随即消失,生态恢复措施落实到位,恢复效果良好,现场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

根据调查,本项目的各项环保措施均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到位,环保设施满足“三同时”的管理要求,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管理的要求。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收到周边居民有关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运营期工程不存在污染物排放情况。

通过以上分析,该项目总体上达到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予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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