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鑫源铁矿霍家沟矿区采选工程及尾矿 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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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家沟**采选工程及尾矿

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家沟**采选工程及尾矿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热水开发区汤前村。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提升不低于25万吨/年矿山开采系统工程。主要包含矿山基础设施建设、矿石开采、选矿加工、矿山修复治理、产业开发**等。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1089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12月8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8年12月1日 ;

标段名称:****霍家沟**采选工程及尾矿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

标段招标范围:施工。

标段类别:工程类-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90152.8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或[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

投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

领取方式: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 以上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地址:****@163.com并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 09:30标书代写

5.2 地点:****开标室。标书代写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自治区****开发区汤前村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59****61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新开路69号28层3号

联系人:韩雪

电话:186****6682

电子邮件:****@163.com

****

2025年11月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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