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322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25年经营权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5NM1007300)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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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市322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25年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1-10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2-05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市,具体坐落见本项目评估报告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保障性租赁房经营权 所在层数 以勘验为准
面积约(㎡) 175655.87 期限 25年
支付方式 每年经营权费****7442.24元,首期支付8年经营权价款,即****99537.92元;其余价款按经营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在经营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 用途 以实际情况为准
装修期限 押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以勘验为准 是否有优先受让方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436056.00
评估基准日 2025-10-10
评估机构 **信通资产房产****公司
底价(元) ****436056.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5****4634

转让方承诺 本经营权转让方****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经营权转让信****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经营权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经营权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经营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经营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2025年第十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呼和浩****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有权处置的房地产25年经营权,包括东望小区等6个项目共有配租型保障性租赁住房3220套(4332间),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管理平台、上述资产相关档案及资料清单、保租房运营相关备品备件、设施设备等。标的为使用状态,转让方对标的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受让方受让后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经营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合理行使经营权。受让方必须依法经营,不得擅自改变标的规定用途。

2、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公告披露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评估报告及****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扣除保证金、交易价款及承包押金,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涉及开具价款发票事宜,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与转让方提前落实。

8、意向方报****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经营权费****7442.24元,首期支付8年经营权价款,即****99537.92元;其余价款按经营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在经营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中心提出受让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交易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公告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并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最终受让方应当在经营权转****交易中心发送的缴款账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除保证金转交易服务费外)。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价款转付通知书后将全部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4、转受让双方签署经营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为移交起始日、经营权转让协议签订后60日内,为移交过渡期,移交过渡期内,甲乙双方完成经营权交割、档案转移以及押金交接,转让方应在过渡期内为受让方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保证受让方能够正常承接运营工作。

5、移交起始日后,标的资产经营权转移至受让方,产权不发生变更,后续由转让方继续办理完善相关资产产权手续,标的资产产权登记。

6、移交起始日后,标的资产经营权转移至受让方,对应的权责一并移交,与经营事项有关的成本和风险由受让方承担。移交起始日后,标的资产收益权转移至受让方,交易双方以移交起始日为分界点双方结算存量租赁协议租金。

7、本次转让标的范围内的已对外租赁租赁合同持续有效。转让完成后,租户与转让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由受让方承接,租赁合同持续有效,租户无需另行签订租赁协议,同时受让方承接原租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随意变更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等关键条款,确保租户能够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居住。租赁合同到期后,受让方与租户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本次经营权转让完成后,租金价格保持不变,受让方承接运营后租金确定仍执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不得擅自提高租金;.服务标准保持不变,受让方承接标的房产的运营职能后,其所提供的标的房产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原运营标准,不得影响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常使用;受让方承接标的房产运营职能后,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原租户押金及剩余押金明细,并向受让方交割原租户押金及剩余押金,保障原租户后续退房权益。

9、本次转让标的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欠款、银行贷款等存量债务,由转让方自行承担,不进行债权债务转移。本次标的转让涉及的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分别承担。

10、本次标的转让后,受让方负责标的房产的运营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日常巡查、房屋及设施维修维护、公区维护、物业管理、退租服务、小区及出租人责任范围内的人员安全管理等,负责后续标的房产运营服务平台的维护与使用,并承担相应的管理维护、设备更新责任及费用。

11、受让方取得标的资产经营权后,为提升标的资产运营管理效率及服务水平,须对现有标的住房出资进行提升改造,提升改造内容包括未上线房屋内部装修、智能门锁更换、公区提升改造等。

12、标的经营权在经营期限内,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受让方不得擅自将标的经营权再次对外进行转让或处置,也不得通过出租或合营等方式利用标的经营权进行交易。

13、其他未尽事项以签订的经营权转让协议为准,经营权转让协议签订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 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勘验联系人:郭先生185****4634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11-10 09:00:00 至 2025-12-05 23:59:59
报名手续 见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23.27元,截止时间2025-12-05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审核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委托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委托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委托方完成标的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式:

(1)无以上违约行为,在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经营权转让协议、交易价款后,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服务费,保证金不足服务费的须补足;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意向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11-10 09:00:00-2025-12-08 08: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 按****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收取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申请书.doc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修先生
咨询电话 185****5920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市新****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艳女士136****6111
其 他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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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
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322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25年经营权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5NM100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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