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襄阳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襄阳楚能新能源锂离子电池高端智能制造基地节能审查的意见

审批
湖北-襄阳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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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文 号: 效力状态: 发布日期:
****43110/2025-38035节能与**综合利用
环资处2025年10月24日
省发改委关于**楚能新****公司**楚能新能源锂离子****基地节能审查的意见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306号
有效2025年11月07日
省发改委关于**楚能新****公司**楚能新能源锂离子****基地节能审查的意见

****发改委,**楚能新****公司:

报来《****委员会关于**楚能新能源锂离子****基地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襄发改文〔2025〕589号)收悉(项目代码:****)。该项目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规划年产100GWh新能源电池,采用电芯、模组PACK、系统集成等工艺技术,主要设备有正负极搅拌、正负极涂布、正负极辊压预分切、正极NMP回收系统、负极余热回收系统、预热隧道炉、热压机等。项目一期规划年产能70GWh,主要建设储能及动力电芯、PACK、系统生产车间,以及试制车间、检测中心、能源中心、****电站、配套服务站房、宿舍配套区等;二期规划年产能30GWh,主要建设动力及储能电池、PACK及系统集成产线。项目一期建成后形成年产50GWh储能电池、20GWh动力电池的生产能力,项目二期建成后形成年产30GWh储能电池的生产能力。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1号令)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对项目用能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定后的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项目能效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项目一期2028年12月投产达产,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558752吨标煤(等价值为****962吨标煤);项目二期2030年12月投产达产,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219503吨标煤(等价值为338568吨标煤)。项目一期二期2030年12月投产达产后,年碳排放总量208.46万吨,年新增综合能耗当量值为778255吨标煤(等价值为****530吨标煤),其中年耗电力321206.70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31581.33万方,年耗新水341.78万吨。

二、该项目对**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均有决定性影响。****发改委提交节能审查请示(襄发改文〔2025〕589号)中采取安装光伏、购买绿证、绿电等措施降低化石能源消费,降低项目能耗对所在地能耗强度和碳排放的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投产前建设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用户端并接入省级平台一并验收,确保投产后能效为标杆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且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根据国家和省节能审查办法有关规定,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设单位****经贸局提交节能验收申请,****经贸局应**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发改委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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