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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市**县大鹏镇思乐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县大鹏镇思乐河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防护大鹏镇思乐河中部,由莫屋桥下游200m处起到隆荣屯拦河坝,治理河长4427m,**护岸总长5843.2m,设置必要的 下河步级、排水涵管等附属建筑物。
建设地址:**市**县大鹏镇思乐村。
公示时间:11月9日-12月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56****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