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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翠亨新区产业园电力配套设施工程(可研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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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2509-442000-04-01-698358 | ||
| 30.0%下浮率 至 50.0%下浮率 | ||
| 1、最终服务费以发改部门立项批复的投资额(不含征拆费)作为计费基价,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并下浮不低于30%结算,该费用为包干价(默认已包含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服务过程直至取得立项批复及因需进行修编工作所相关的一切费用)。 2、计费公式:服务费=收费基价×行业调整系数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1-下浮率)。收费基价以发改立项批复投资额(不含征拆费)作为计费额(计费基价),按(计价格〔1999〕1283号)使用插值法计算得出。 3、本项目暂估总投资额约4000万元,预估服务费不超10万元,最终根据暂估计费额及报价下浮率确定。中选价为暂定合同价,最终结算价不超暂定合同价。 | ||
| 方案择优选取 | ||
| 186****27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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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区南源路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