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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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迁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受****委托,******公司****屠宰场迁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屠宰场迁建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县澄溪镇木材市场东南角
(4)建设性质:迁建
(5)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实施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迁建后租赁澄溪镇木材市场东南角现有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两条屠宰生产线、****处理厂、臭气处置等环保、检疫检验设施,****屠宰场提标升级改造的相关要求。年屠宰生猪15.1万头。
(6)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com/s/1Ay1i9HdQg4Z-wghD_vZBQQpwd=d8i4
提取码: d8i4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在公示期限内公众可携带有效****办公室(****县澄溪**熙路149号)查阅建设项目纸质报告书。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或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实名反馈相关意见。
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陈工:023-****2873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司;霍工:023-****6888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或通过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或其他便利的方式提出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