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9号令)的要求,现将《****年产200吨密胺餐具制品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文本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年产200吨密胺餐具制品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址:**市**市王召乡南龙盘村周感线28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属于**项目,构筑物主要为综合生产车间、办公室等。项目一期工程产品产能为:密胺餐具制品:90t/a。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原料为密胺树脂、罩光粉、花纸、包装材料等,能源消耗主要为水、电;项目一期工程设备主要包括干燥机、压力机、打磨机等。项目一期工程产品为密胺餐具制品,以密胺树脂粉、罩光粉、花纸、水为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主要为干燥预热、模压成型、花纸预处理、模压成型、加金、模压成型、打磨、检验、包装等。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市王召乡南龙盘村周感线28号
联系人:薛永来
电话:183****8163
邮箱:183********@139.com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公司
单位地址:****示范区**路1365****科技园5号楼B区502室
联系人:王文静
电话:176****9518
邮箱:176********@139.com
四、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该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经认真核查,该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均达标,环境保护设施已按要求全落实,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验收检测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验收合格。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2月8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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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