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弘博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微纳米金属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审批
四川-绵阳-平武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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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纳米金属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微纳米金属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微纳米金属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高新区**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衡****公司

五、项目概况:****拟租用**高新****公司**高发智能制造产业园已建厂房(11栋-C四层,位于**高新区**-**工业园)实施“****微纳米金属复合材料生产项目”(代码:2509-510701-99-02-481868),租用面积1406.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将原位于高新区**镇玉龙院村生产线(建成后未投产)搬迁至本厂并新增部分设施、设备,设置生产区1(主要进行金属丝电爆制粉、捏合机混合搅拌等)、生产区2(主要进行粉体包裹、溶剂去除、筛分、包装等)、实验室、办公生活设施、仓储工程(原材料区、半成品区、成品区、溶剂库、气瓶间、库房等)、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间等)。建成后,年产金属纳米材料2吨、金属复合材料200吨。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6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改造,须按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粉体包裹、搅拌、溶剂去除工序均位于密闭设备内并安装集气管道,冷凝回收后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实验室挥发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企业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厂房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电爆炸纳米粉设备、捏合机、冷凝回收装置、筛分机、烘箱、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废金属粉尘等外售物质回收单位**化处理;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油桶、废有机溶剂桶、实验废水废液、废水处理污泥及浮油、废活性炭、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润滑油、乙酸乙酯、乙醇、正庚烷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与淘汰类。**科技城新区经济运行局具文(川投资备〔2509-510701-99-02-481868〕JXQB-0123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根据《**—****园区规划(2024-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局审查意见(绵环函〔2025〕9号),****园区产业规划;根据《**高新区新区扩区总体规划(2021-2035)》及该地块《不动产权证》(川2021**市不动产权第****480号),说明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科技城新区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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