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改造工程(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消防应急照明改造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相南街道人民中路138号**国际A座
502
成交金额:84313.5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项目名称:****消防应急照明改造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消防应急照明改造工程(二次),安装消防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及配线,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5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汤华 证书编号:皖234****74222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立准(组长)、丁伟、王金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市**区西街道**路与**路56号
联系电话:158****9099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市**区金御华府13栋301
联系电话:0561-****875
(2)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街道**路与**路56号
联系方式:136****9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金御华府13栋301
联系方式:0561-****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
联系方式:151****8906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