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复烤厂原烟回潮房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安装 |
| 2024年**复烤厂原烟回潮房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安装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就其2024年**复烤厂原烟回潮房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复烤厂原烟回潮房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安装 招标编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5年10月1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公司内网》上公开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5年11月7日。 评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725.34元 工期:60天(日历天)。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建设地点:**复烤厂。 项目经理:刘波涛。 注册编号:粤244********25535。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河****公司) 投标总报价:****495.2元 工期:60天(日历天)。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建设地点:**复烤厂。 项目经理:王永强。 注册编号:豫141********01110。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龙兴中路1号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0375-****1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农业路72****中心b座三楼东侧 联系人:刘冲、何沛沛、肖鹏、全乐 电话:0371-****0635、****6955 电子邮件:****@qq.com 监督部门电话:0374-****331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