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涞国土告字[ 2025 ]0 14 号) 202 5 / 11 / 10
****政府批准 , ****决定以 挂牌 出让 方式 出 让 1 (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2 5 -0 13 |
宗地总面积: |
34412.1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 太行路路东、文汇街**、北雄路路西、涞安街** |
| 出让年限: |
70 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2 |
建筑密度(%): |
≤ 25 |
| 绿化率(%): |
35 ≤ |
建筑限高(米): |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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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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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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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44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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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287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5BA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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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8287 万元 |
加价幅度: |
1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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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开始时间: |
202 5 年 11 月 30 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 5 年 12 月 09 日 16 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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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出让宗地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申请人详阅挂牌文件并按挂牌文件执行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 11 月 10 日 至 2025年 11 月 29 日 到 **县 ****中心四楼 429室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 11 月 10 日 至 2025年 12 月 07 日 到 **县 ****中心 429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07 日 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 12 月 07 日 15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县 便民服务 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202 5 -0 13 号地块: 2025年 11 月 30 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 12 月 09 日 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不接受联合报名申请。
2、依据自然资发【2024】92号文件要求,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3、竞得人需自行缴纳契税等相关费用。
4、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公开出让的普通商品住房****政府配建保障性住房有关规定执行配建。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府前街136号
联 系 人:柳亚军
联系电话:0312-****14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