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基本情况
原公告名称:**市**县富善中央大街13套商业房地产第二次变卖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 月31日
二、补充内容:
部分商铺存在租赁情况,原公告中未注明,现进行补充说明,补充后完整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国拍卖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总局令第12号)《**省公共**交易平台抵税财物拍卖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2﹞923号)《****总局****办公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公共**交易平台接入第三方网络拍卖平台的通知》(云税办发﹝2023﹞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公司对**宸源房****公司位于**市**县富善中央大街13套商业房地产面向社会依法进行第二次公开变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情况介绍:
1.变卖标的:
序号 拍卖标的名称 用途 建筑面积(平方米) 保证金(元) 变卖起始价(元) 增价幅度(元)
1 **县富善中央大街1幢207铺 商铺 474.91 100000 ****086 1000或其整数倍
2 **县富善中央大街1幢210铺 商铺 294.7 100000 ****098 1000或其整数倍
3 **县富善中央大街2幢403铺 商铺 210.24 100000 582779 1000或其整数倍
4 **县富善中央大街2幢407 铺 商铺 331.54 100000 919019 1000或其整数倍
5 **县富善中央大街2幢408铺 商铺 290.87 100000 806283 1000或其整数倍
6 **县富善中央大街3幢202铺 商铺 417.43 100000 ****082 1000或其整数倍
7 **县富善中央大街3幢203 铺 商铺 152.73 100000 595320 1000或其整数倍
8 **县富善中央大街3幢204铺 商铺 264.4 100000 ****594 1000或其整数倍
9 **县富善中央大街3幢303铺 商铺 370.33 100000 ****498 1000或其整数倍
10 **县富善中央大街3幢401铺 商铺 169.71 100000 470430 1000或其整数倍
11 **县富善中央大街3幢403铺 商铺 410.51 100000 ****922 1000或其整数倍
12 **县富善中央大街4幢402 铺 商铺 626.1 100000 ****530 1000或其整数倍
13 **县富善中央大街4幢501铺 商铺 1048.25 150000 ****716 1000或其整数倍
注:以上清单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
公告时间:自2025年10月31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止。
2.标的情况介绍:
本次变卖的13间商铺根据现场查看发现,均存在租赁情况,其中:1幢、2幢、4幢商铺已租已用、3幢商铺已租未用,请意****商铺的详细租期、租金等情况,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对租赁情况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位于**县溪洛渡大道富善中央大街,****中心、政治中心。****政府单位,学校,地理位置优越。
以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公司及委托方的承诺,本公司及委托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变卖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00起至2025年11月26日10:00止,变卖期为15天,如有竞买人在15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延时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时后的结束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开始前(每天9:00时—17:00时,****公司预约看样时间,看样联系:黄先生159****1270 陈先生139****9127),展示地址:**市**县富善中央大街。
注: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变卖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变卖方式、变卖平台:网络变卖(电脑客户端: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com,手机客户端:**变卖APP、淘宝APP)。
五、保证金事项:变卖标的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每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对应标的物,多买多交。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竞买资质: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为一手房产,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维修基金、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买受****管理部门咨询,****公司不对能否办证以及相关费用的准确性做任何担保。
2.以上不动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公司及委托方的承诺,本公司及委托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变卖标的如因法定事由或其他因素在变卖开始前须中止或撤回委托的,****公司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4.此次变卖标的为抵税财物,性质较为特殊,变卖均按照标的物现状进行变卖,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在展示现场仔细勘察、核实标的物的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行承担),凡报名参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房屋建(构)筑物、土地的现状、产权情况、标的物的特殊属性包括已知和未知瑕疵已完全了解,对标的物现状予以认可,并接受标的物一切瑕疵(包括未知瑕疵),并接受标的物现状报名参加变卖会,不查看标的物而参加竞买的同样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成交后不得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或退款退房及其他索赔。本公告提供的标的物现场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公司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司了解标的物详情。
5.本次拍卖的商业用房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关系,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原《商业物业租赁管理合同》依旧有效,租金根据原产权面积以及原《商业物业租赁管理合同》规定的租金由买受人收取。
6.承租人拥有优先购买权,以上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5年6月12****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相关部门核实和确认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逾期未提交的,其相应的权利视为放弃和无效。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利,如果多个优先购买人的竞价结果相同,无人再继续加价,共有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基于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该拍卖标的物应确认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人为买受人。
7.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公司相关拍卖文件规定为准。
八、公告发布相关媒介
1.本公告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zc-paimai. taobao.com)上同步发布。
2.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本公司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本公司及委托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公司在“淘宝网**拍卖资产处置平台”发布的《竞买须知》。
委托人:****
变卖人:****公司
联系电话:159****1270(黄先生)139****9127(陈先生)
联系地址:**省**市滇缅大道525号云**光城14幢6楼
**** ****公司
2025年11月7日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