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佳乐麝香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滁州-定远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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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乐麝香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07 16: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佳乐麝香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626、****175(传真)

监督电话:****016

地址:**市龙蟠大道99****管理局****管理局****环境局窗口(239000)

一、项目名称

佳乐麝香扩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开发区****工业园)区块二****西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五、项目概况

****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块二****西厂区内,不新增用地,总投资5000.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企业在原有年产5625吨佳乐麝香溶液装置基础上扩建,新增生产1875t/a佳乐麝香溶液、240t/a二聚异戊烯、385t/a聚合甲基苯乙烯,副产615t/a聚合氯化铝水溶液产能。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设计实施中,****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密闭的物料转运方式及高效的污染处理设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气应实行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定期开展泄漏检测工作,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佳乐麝香车间含氯的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经“两级水吸收+一级碱洗+二级碳纤维吸附”处理后通过现有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佳乐麝香车间不含氯的废气依托现有处理设施,经“焚烧炉+SNCR+急冷+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现有3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蒸发析盐产生的不凝气体依托现有的MVR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经“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现有20m高排气筒(DA011)排放。项目产生的甲醇、甲醛、氯苯类、酚类、非甲烷总烃、氯化氢、二噁英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035-2021)。氯苯类、酚类厂界浓度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34/4812.3-2024),甲醛、氯化氢厂界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035-2021),颗粒物、甲醇、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34/4812.3-2024)中表3排放限值。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水排放口,厂区污水管网应可视化设置。扩建工程废水处理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系统,高盐废水先经过“湿式催化氧化+MVR”预处理,然后与不含盐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弃水、设备冲洗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一并进入厂区生化系统(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EGSB+沉淀+水解酸化+UASB+沉淀+A/O+MBR+两级RO膜),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限值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的补充水,不外排。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废库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蒸馏釜残、污泥、废活性炭、焚烧炉残渣、废含油抹布和废盐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冷凝废液、分层废液、精馏釜残由企业现有已建焚烧炉焚烧处理。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储罐区按规范设置围堰,依托厂区5000m3应急事故池和2000m3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性废水和初期雨水,落实事故废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初期雨水自动截断、切换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厂外雨水管网。车间、危险品仓库、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危险仓库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厂区各部位按照规范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检测仪。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监测点颗粒物排放要求,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8、按《报告书》要求,项目不突破现有西厂区设置的厂界8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10、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11、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代码:2506-341125-07-02-816833)

****分局预审意见(定环预〔2025〕12号)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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