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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1-10
| 项目名称 | **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源口瑶族乡、夏层铺镇、上江圩镇:桃川镇、潇浦镇、粗石江镇、松柏瑶族乡、千家峒瑶族乡等8个乡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316.7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沈鹏 |
| 联系人 | 冯敏 | 联系电话 | 188****7403 |
| 项目投资(万元) | 76530.85 | 环保投资(万元) | 723.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30-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2 ****基地项目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营造林建设85013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9433.3亩、中幼林抚育18952.3亩、现有林改培56627.4亩;配套产业培育包含建****基地9200亩及改培油茶经济林10000亩;支撑体系建设包含配套升级改扩建林区生产道路60公里、作业道路53公里、森林防火带36公里、改造消防水池22400立方米、改造管护用房2600平方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粉尘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周围环境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利用施工区域就近简易防渗坑(或依托周边现有集污设施),经沉淀、厌氧发酵处理后,直接用于林地苗木浇灌,无外排情况。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拟建沉淀池集中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废料,一部分具有回收利用价值,可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建筑废料应集中收集,统一运往指定的垃圾堆放场进行处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均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同时必须按城市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尽量选用低噪声系列工程机械设备。(2)合理布置高噪声的施工设备。(3)施工中各种设备尽量采用市电。除非必须,应禁止使用柴油发电机组。(4)对较高噪声值的固定设备,应建设隔声间或声屏障。(5)除非必须并经环保部门批准,严禁在22:00-次日6:00施工。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2)施工时,要尽量减少弃土,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做好必要的截水沟和沉砂池,防止雨**土流失污染附近村庄、水体、市政管道。对施工产生的余泥,应尽可能就地回填,对不能迅速找到回填工地的余泥,根据工业园需要,堆放到合适的地方,绝不能乱堆乱放,影响环境。(3)在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雨季中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在暴雨期,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覆盖物覆盖新开挖的陡坡,防止冲刷和崩塌。(4)在工程场地内需构筑相应的集水沉砂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和污水,经过沉砂、除渣后,才能排入排水沟。(5)项目建成后,利用空地和实际需要,及时实施立体绿化地面硬化。 | ||
| 承诺:**** 沈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沈鹏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