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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9MADH9D4145 | 建设单位法人:李成篇 |
| 李成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构皮滩镇高寨村饰面石矿山开采区1号平台 |
| ****废石料(砂石)加工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构皮滩镇高寨村饰面石矿山开采区1号平台 |
| 经度:107.49505 纬度: 27.2848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31 |
| 遵环审〔2024〕4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0 |
| 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9MADH9D414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303MAC4M1CD84 | 验收监测单位:**海****公司 |
| ****0303MA6HA5159L | 竣工时间:2025-04-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0万吨砂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万吨砂石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颚式破碎-二次破碎-筛分-三次破碎-筛分-四次破碎-筛分-粉磨-筛分 | 实际建设情况:颚式破碎-二次破碎-筛分-三次破碎-筛分-四次破碎-筛分-粉磨-筛分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喷雾机除尘用水、过水浅池用水。喷雾机除尘用水自然蒸发或产品带走,无废水产生;过水浅池废水对水质要求不高,定期加入沉淀的初期雨水后可一直回用,不外排。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和场地初期雨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作喷雾除尘、洒水除尘用水、过水浅池用水,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1)食堂油烟产生量较小,采用抽排风引至办公区顶部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投料粉尘:项目在进料口处设置洒水喷淋装置,封闭厂房,采取以上措施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外环境。 (3)生产加工粉尘:项目工业场地内颚式破碎机(一破)、圆锥破碎机(二破)、冲击破碎机(三破)、整形制砂机(四破)、筛分机等设备、球磨机、筛分机等产生粉尘的机器设置铁皮箱密闭设备连接负压集气管道收集(收集效率取90%),收集的粉尘经管道输送至1套袋式除尘器除尘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未收集到袋式除尘器的粉尘可在厂房内沉降,这部分主要沉降在生产区范围内,厂房外四面进行洒水控制产尘,进一步对外排粉尘进行阻隔沉降,控制无组织粉尘的向外扩散,经厂房围挡、洒水降尘后约可沉降粉尘量。 (4)出料粉尘:本项目生产厂房密闭,产品堆仓位于生产厂房内。项目筛分产品出料后贮存于相应的堆仓内,除顶部进料与出料口外堆仓四周围挡,同时在堆仓投料口附近设置了喷雾抑尘设施,能有效的降低出料粉尘的排放。 (5)输送带粉尘:矿石从破碎机到振动筛,振动筛到磨粉机均采用带式输送传输,为了防止带式运输机上扬尘,拟对输送带外安装防护罩密闭,使输送带处于防尘廊道中,厂房内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有效减少粉尘污染。同时,应尽量降低输送带的传送高度,可以有效减少粉尘产生量。在各生产设备输送过程中粉尘产生量较少,本次仅做定性分析,不做定量分析。 (6)产品堆场扬尘:本项目产品堆放于封闭式厂房内的堆仓内,堆场扬尘主要来自产品堆仓,堆场设置于封闭厂房内,粉尘经自然沉降落到地面,同时厂区内采取喷雾抑尘,可以降低95%的扬尘。 (7)道路运输粉尘: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本项目车辆在项目内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粉尘,项目应对厂区运输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置,同时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加强车辆的管理,运输过程应遮盖篷布,降低运输、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和粉尘、同时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进行处理后会大大减少粉尘产生量,产尘量可减少90%以上。加强厂区管理,对厂区定期清扫等。经采取上述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道路扬尘及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为项目噪声源为内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冲击破碎机整形制砂机(四破)、筛分机等设备生产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约75~85dB(A)。 项目通过采用隔声、减震、排气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桶(若干)收集后,由环卫部****政府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成品一起外售。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循环后使用,将沉砂池产生沉渣收集后与成品一起外售。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1个,面积5m2),定期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喷雾机除尘用水、过水浅池用水。喷雾机除尘用水自然蒸发或产品带走,无废水产生;过水浅池废水对水质要求不高,定期加入沉淀的初期雨水后可一直回用,不外排。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和场地初期雨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作喷雾除尘、洒水除尘用水、过水浅池用水,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1)投料粉尘:项目在进料口处设置洒水喷淋装置,封闭厂房,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外环境。 (2)生产加工粉尘:项目工业场地内颚式破碎机(一破)、圆锥破碎机(二破)、冲击破碎机(三破)、整形制砂机(四破)、筛分机等设备、球磨机、筛分机等产生粉尘的机器设置铁皮箱密闭设备连接负压集气管道收集(收集效率取90%),收集的粉尘经管道输送至3套袋式除尘器除尘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未收集到袋式除尘器的粉尘可在厂房内沉降,这部分主要沉降在生产区范围内,厂房外四面进行洒水控制产尘,进一步对外排粉尘进行阻隔沉降,控制无组织粉尘的向外扩散,经厂房围挡、洒水降尘后约可沉降粉尘量。 (3)出料粉尘:本项目生产厂房密闭,产品堆仓位于生产厂房内。项目筛分产品出料后贮存于相应的堆仓内,除顶部进料与出料口外堆仓四周围挡,同时在堆仓投料口附近设置了喷雾抑尘设施,能有效的降低出料粉尘的排放。 (4)输送带粉尘:矿石从破碎机到振动筛,振动筛到磨粉机均采用带式输送传输,为了防止带式运输机上扬尘,拟对输送带外安装防护罩密闭,使输送带处于防尘廊道中,厂房内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有效减少粉尘污染。同时,应尽量降低输送带的传送高度,可以有效减少粉尘产生量。在各生产设备输送过程中粉尘产生量较少,本次仅做定性分析,不做定量分析。 (5)产品堆场扬尘:本项目产品堆放于封闭式厂房内的堆仓内,堆场扬尘主要来自产品堆仓,堆场设置于封闭厂房内,粉尘经自然沉降落到地面,同时厂区内采取喷雾抑尘,可以降低95%的扬尘。 (6)道路运输粉尘: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本项目车辆在项目内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粉尘,项目应对厂区运输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置,同时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加强车辆的管理,运输过程应遮盖篷布,降低运输、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和粉尘、同时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进行处理后会大大减少粉尘产生量,产尘量可减少90%以上。加强厂区管理,对厂区定期清扫等。经采取上述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道路扬尘及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为项目噪声源为内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冲击破碎机整形制砂机(四破)、筛分机等设备生产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约75~85dB(A)。 项目通过采用隔声、减震、排气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桶(若干)收集后,由环卫部****政府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成品一起外售。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循环后使用,将沉砂池产生沉渣收集后与成品一起外售。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1个,面积5m2),定期交由**浩鑫****公司进行处理。 |
| 根据现场踏勘和业主介绍,本项目未建设食堂,不产生食堂油烟、食堂废水和餐饮垃圾,减少污染的产生,属于有利于环境向好的方面。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未设置食堂,未对食堂油烟、食堂废水和餐饮垃圾进行处理,不属于重大变更。此外,项目实际建设在破碎工段、筛分工段、粉碎工段各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共3台布袋除尘器对破碎工段、筛分工段、粉碎工段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分别通过3根高15m的排气筒进行排放,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在破碎工段、筛分工段、粉碎工段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搞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不一致。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虽然新增2台布袋除尘器和2根排气筒建设,增加的布袋除尘器和排气筒,主要是对加强破碎工段、筛分工段、粉碎工段有组织废气的处理效率,未新增污染污染物排放量,根据中华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新增布袋除尘器和排气筒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不属于重大变更,根据等效排气筒计算,新增排气筒能达标排放,且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验收期间,3根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 综上,本次项目未建设食堂、新增布袋除尘器和排气筒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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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 | 已建设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未监测 | |
| 2 | 初期雨水经沉淀池 | / | 已建设 | 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作喷雾除尘、洒水除尘用水、过水浅池用水,不外排。 |
|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洒水喷淋装置、喷雾抑尘设施、堆场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和洒水降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项目通过采用隔声、减震、排气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生活垃圾经收集桶(若干)收集后,由环卫部****政府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成品一起外售。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循环后使用,将沉砂池产生沉渣收集后与成品一起外售。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1个,面积5m2),定期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生活垃圾经收集桶(若干)收集后,由环卫部****政府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成品一起外售。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循环后使用,将沉砂池产生沉渣收集后与成品一起外售。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1个,面积5m2),定期交由**浩鑫****公司进行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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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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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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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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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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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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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