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年产1000吨硅胶密封条项目

审批
河北-邢台-清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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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34MA0E0P390G赵存敏
冯如兵**省**市**县
河****经济开发区****园区B9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建设年产1000吨硅胶密封条项目****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C2912-C2912-橡胶板、管、带制造
******县 ******县
经度:115.546944 纬度: 37.018611****环境局****分局
2020-09-10
邢清环函〔2020〕65号****0534MA0E0P390G001Y
2025-09-17180
50****
****0534MA0E0P390G****
****0534MA0E0P390G**市****公司
911********483235N2025-10-08
2025-10-102025-11-09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917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000吨硅胶密封条年产1000吨硅胶密封条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料—开炼—挤出—硫化—检验、成品入库原料—开炼—挤出—硫化—检验、成品入库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开炼工序废气、挤出工序废气、硫化工序废气。开炼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挤出、硫化工序废气合并经过过滤棉+等离子光氧一体机+活性炭吸附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P1排放。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及产品循环冷却水及职工生活污水。设备及产品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园区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噪设备主要为挤出机、开炼机及泵类等设备运转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再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和绿化吸声后控制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固废: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包装废料、不合格产品,环保设施产生的除尘灰、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废活性炭(HW49:900-047-49)、废过滤棉(HW49: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其余(除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工业废物。 包装废料、不合格品、****回收部门综合利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于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开炼工序废气、挤出工序废气、硫化工序废气。开炼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挤出、硫化工序废气合并经过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P1排放。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及产品循环冷却水及职工生活污水。设备及产品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园区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噪设备主要为挤出机、开炼机及泵类等设备运转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再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和绿化吸声后控制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固废: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包装废料、不合格产品,环保设施产生的除尘灰、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废活性炭(HW49:900-047-49)、废过滤棉(HW49: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其余(除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工业废物。 包装废料、不合格品、****回收部门综合利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于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保护厅《关于加强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544号)文件要求,****在开炼、挤出、硫化工序废气排口及车间外均安装了VOCs超标报警装置已安装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018 0.095 0 0 0.018 0.018
0 0.0027 0.01 0 0 0.003 0.0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4 0.076 0 0 0.04 0.04 /
0 0.024 0.064 0 0 0.024 0.02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该项目主要废水为设备循环冷却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设备循环冷却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2中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该项目主要废水为设备循环冷却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设备循环冷却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经检测外排废水中COD浓度日均值最大为61mg/L,BOD5浓度日均值最大为14.6mg/L,氨氮浓度日均值最大为9.42mg/L,悬浮物浓度日均值最大为34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开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同挤出、硫化废气合并后的废气经“过滤棉+等离子光氧一体机+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10mg/m3,颗粒物≤12mg/m3)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限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限值(非甲烷总烃≤2.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臭气浓度≤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1小时平均非甲烷总烃浓度≤6.0mg/m3,任意一次非甲烷总烃浓度值≤20mg/m3)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车间界非甲烷总烃浓度≤4.0mg/m3) 开炼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挤出、硫化工序废气合并经过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P1排放 开炼、挤出、硫化工序出口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9.9mg/m3,非甲烷总烃折算浓度最大值为5.47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724(无量纲),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10mg/m3,颗粒物≤12mg/m3)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限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再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和绿化吸声后控制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噪设备主要为挤出机、开炼机及泵类等设备运转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再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和绿化吸声后控制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该企业东厂界与其他企业紧邻,无法判断噪声源,未检测;西、南、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1.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2.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包装废料、不合格品、****回收部门综合利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于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包装废料、不合格品、****回收部门综合利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于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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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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