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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霞口**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2023年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大道;西至:安庄村地;南至:******公司、**金芝****公司;北至:安庄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阜发改投资审批[2024]4号、阜发改投资审批[2025]30号,用于公路用地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3388公顷,其中农用地0.338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2.5万元/公顷(5.5万元/亩),计27.951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不动产权证书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阜政字[2020]2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2月10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海明 联系电话:0318-****807
地址:****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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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