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平坝区高峰镇卫生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审批
贵州-安顺-平坝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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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卫生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生态环境厅******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黔环通〔2019〕171号)和《******厅****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黔自然资发〔2020〕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委托**省****公司开展安****卫生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安****卫生院地块位于于**市**区高峰镇大乐歌村,面积约6197.81m2,地块中心点经纬度为106.346668°E,26.382056°N。地块东侧为高峰镇杨家新寨,北侧为高峰镇大乐歌寨农田,****客运站,南侧为高峰镇镇街。

该地块历史上2016年前一直为农用地及居民住宅,2016年至今用作安****卫生院使用,面积合计约6197.81m2。****预计出让给安****卫生院,土地规划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委托单位的要求,参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2017年第72号)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技术文件规定,对安****卫生院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得出地块是否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按照规划的建设用地类型(第一类用地)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的明确结论,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调查结果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进行污染识别,安****卫生院地块2016年以前一直为农用地,2016年至今用作安****卫生院使用,地块及周边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无相应的污染事故查处记录。调查地块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可按第一类用地进行划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36****3609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省****公司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182****842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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