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牧山数字新城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4#楼部分商业载体综合评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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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对天府牧山数字**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4#楼部分商业载体采用综合评议方式进行招商,特邀请符合本次商业招商要求的综合评议人参加本项目的综合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业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1、招商项目名称:天府牧山数字**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4#楼部分商业载体招商项目。

2、招商单位:********公司。

二、综合评议公告方式

1、公告方式:本次综合****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发布时间11月11日- 11月24日。

2、公告内容:项目点位、业态要求、载体面积、报名登记相关材料、联系人电话。

三、综合评议响应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与本次综合评议实质性相符(自然人无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综合评议文件自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6日10:00-16:00(**时间)在**区花源街道杨柳大道11号6楼商业招商部获取。获取响应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以上均需加盖鲜章)。标书代写

五、综合评议时间、地点

1、综合评议时间:2025年11月27日9:00-10:00(提交响应文件及综合评议保证金缴纳证明(转账凭证打印)),2025年 11月27日10:00(综合评议开始)(**时间)。标书代写

2、综合评议地点:**区花源街道杨柳大道11号6楼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综合评议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送达综合评议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六、店面装修

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将场地内外部装修设计方案提交至********公司审查,经********公司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装修工作。

七、递增机制

1、递增规则:租金前三年保持不变,自第四年起,每三年递增3%。

2、起租价说明:本次起租价以标的物最低租金标准为准,通过综合评议确定,不涉及递增幅度。

3、保证金设定:竞买保证金为每个标的物人民币10,000元。

八、标的明细

资产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位置

商业业态

出租面积

租赁期限

租金底价

1

**市**区花源镇“天府牧山数字**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4栋2层10号、11号

花源街道天府牧山数字**数字经济产业园4栋1单元2楼10号、11号

业态不限

(咖啡除外

127.29㎡(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5年

52元/㎡/月

2

**市**区花源镇“天府牧山数字**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4栋2层21号

花源街道天府牧山数字**数字经济产业园4栋1单元2楼21号

业态不限

(咖啡除外)

101.09㎡(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5年

45元/㎡/月

**市**区花源镇“天府牧山数字**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4栋2层1号

花源街道天府牧山数字**数字经济产业园4栋1单元2楼1号

业态不限

(咖啡除外)

112.61㎡(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5年

40元/㎡/月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区花源街道杨柳大道11号6楼商业招商部

邮 编: 611430

联 系 人: 谢先生

联系电话: 028-****7326

十、异议反馈

如对以上竞租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监督电话:028-****9419)形式向******集团驻集团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

十一、租赁合同样本

详见附件1《房屋租赁合同》

********公司

2025年11月7日

附件1.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公司

鉴于:

甲方将**市**区花源镇“天府牧山数字**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 载体通过委托运营方式移交丙方运营管理,丙方于 2025年 月 日发布《 》招商公告,后乙方竞得。

为保障租赁三方的合法权益,建立正常的租赁关系,根据《中

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三方共同遵守。三方知悉并同意甲方为载体的出租方,乙方为载体的承租方,丙方仅提供房屋租赁关系成立前的招商工作,丙方非本合同的出租方或承租方,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

第一条 载体基本情况

1.甲方载体(以下简称该载体)座落于 **市**区花源街道“天府牧山数字**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 号 ;门牌号为 ;载体面积约 平方米(甲方不做任何瑕疵担保)。

2.该载体的产权登记情况为 / ;土地使用权登记情况为 / ;

3.该载体的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情况: 无燃气,水、电以载体实际情况为准,如有需要,承租人需自行向水、电供应商办理开户等相关手续 ;

4.该载体的其他设施设备情况: / ;搭建附属设施情况: / ;附属土地情况: / ;

5.其他: /。

第二条 载体用途

乙方承租该载体用途 (要求:严禁用于违法违规及不符合相关地方政策法规的经营等其他用途)。

乙方经营业态及品牌: (要求:乙方未按照约定品牌经营或者擅自变更经营品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缴纳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乙方在接收房屋时,应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见本合同附件二), 租期及租金自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之日开始起算,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

2.乙方应在协议届满或协议提前终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该区域的清退、甲方提供的工商注册地址变更或注销,否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有权采取措施强行清退,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被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四条 租金标准、支付方式、调整办法

1.该载体的租金(含税)为:人民币 元/年(大写 ), 5 年共计 元(大写: ),租金调整办法: 前三年不变(含免租期),第4年起每3年递增3% 。

乙方应支付的租金标准具体如下(含税)

序号

缴费周期

租金单价(元/㎡/月)

租赁费(元/年)

1

第一年



2

第二年



3

第三年



4

第四年



5

第五年



免租期: 个月

2.租金支付方式为:本合同采用第(1)种方式。乙方应将租金交入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账户。

(1) 租金年付,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第一年度租金,以后在每年度到期前30日内支付下一个年度的租金。

(2)其他支付方式: / 。

3.缴纳租金账户

全称:****

账号:440 2255 0191 0026 9787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4. 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并按时向相关部门缴纳。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时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导致甲方垫付的,乙方应于甲方垫付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内扣除垫付费用。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

乙方应当与甲方委托****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应按照载体所属物业管理方相关要求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大写 整)。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及物业费等)、完成证照注销或变更、配合新承租人完成水电交接(如有)、交还钥匙及水电卡、退还载体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租赁期间,乙方如有拖欠租金或其他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在保证金内予以扣除,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协议项下权利,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将本协议约定区域交由第三方使用,且甲方无需退还乙方任何费用。

3.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甲方验收乙方退回的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未损坏且乙方无欠缴相关费用、乙方变更或注销以承租的房地产地址注册的营业执照或其它相关经营证照后,甲方将保证金在十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乙方(提前退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如有房屋、设施等损坏或因乙方违约而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则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该等费用后,将余额无息退还乙方。如保证金不足以扣付房屋、设施等损坏或乙方违约而应承担的费用,差额部分应由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另行赔付。

第七条 载体的交付、交还及维护维修责任

1.甲方向乙方交付载体以及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向甲方交还载体时,双方均应办理载体移交手续,并注明移交时的载体状况及相关设施设备情况。交付时,如乙方对房屋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交付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式来函提出。如2个工作日期满,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无异议。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2.载体交付给乙方后,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维修维护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载体及设施设备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如因经营等需要对载体进行装饰装修或改造,必须经甲方和物业管理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如其装修改造属于须经载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4.租赁期间甲方因市政风貌改造需要或载体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需对载体进行大修或改造时,乙方必须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5.交还期限:乙方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或因其他原因而终止之日起15日内结清相关费用、完成证照注销或变更、配合新承租人完成水电交接、交还钥匙水电卡、退还载体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按时交还。

6.装饰装修或改造以及腾退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装饰装修或改造以及腾退过程中如造成任何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装饰装修或改造以及腾退的过程中,乙方不得对租赁载体的房屋主体结构、地面、墙面、屋顶、甲方所完成的装修工程及设施设备造成破坏,否则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起的5日内负责修复,未按时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修复,因此产生的人工及材料等修复费用、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8.若甲方认为乙方交还的房屋影响甲方再次出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房屋交付时的原状或恢复至可正常使用的状态,乙方应在交还期终止日前完成恢复。

9.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对其装饰装修或改造(包括新增建筑物、构筑物、搭建物等,如有)进行补偿或赔偿,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交还载体,不得擅自进行拆除或破坏。

10.遗留物品处置:交还期届满乙方未交还但已经实际搬离租赁房屋的,或交还期届满乙方弃场的,或交还期届满乙方仍未清空房屋的,均视为乙方放弃对租赁房屋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前述物品或设备(包括折价甚至作为垃圾予以处置等),乙方不得据此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且由此产生的处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费、保管费及仓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先行予以垫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有依法管理载体并收取房租的权利。

2.使用期间,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工作。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对乙方承租使用的房屋进行检查,但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如因乙方拒绝检查或延迟同意导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问题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的上述工作并不能成为乙方规避或减轻其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法定责任的依据或理由。

3.****政府部门等建设需要拆除、征用载体,政府公益、****政府对该片区经营业态进行整体规划调整而乙方无法满足规划调整要求时,甲方有权收回载体并解除合同,甲方应退1还乙方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其他一概不予赔偿。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约定的期限腾退载体交还给甲方,不得借故拖延,否则每迟延一天,乙方应支付载体占用费,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日租金的2倍计算。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依约使用载体及设施设备的权利,有按时支付房租、爱护载体及设施设备、负责载体及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的义务。

5.在租赁期间,乙方是载体的实际管理人,乙方需要时刻注意防水、防火、防盗、防触电,自觉承担防水、防火、防盗、门前卫生三包、综合治理等全部责任,自觉接受属地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和甲方监督。不做危及自身及公共安全的活动,在载体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在载体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自身或第三方的原因、不可预测的隐患以及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或变相转租、与他人调换使用承租载体,一经甲方核实,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收回载体,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7.乙方不得利用承租载体从事违法违规或地方政策法规禁止的活动,一经甲方核实,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收回载体,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因使用承租载体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光纤、网络费用、物****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税收、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在承租载体及其附属土地上违法违规搭建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在共用通道、屋面任意堆放物品或乱圈乱占。不得在载体或阳台上超负荷(设计荷载)存放物品。

10.乙方不得在承租载体内放置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1.乙方应对国有资产号牌进行妥善保管,若租期到期或退租时,乙方将门牌号损毁或遗失,乙方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从保证金中扣取。

12.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名义从事广告、宣传或促销等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14.在乙方房屋外、大楼内(不包括乙方所租楼层电梯间外区域部分)开展乙方独家宣传活动须预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15.不得在房屋所在房产内外任意张贴或开展拍卖、宣告破产、停业、寻求**等类似的活动,不得开展任何不道德的经营或业务,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16.不得擅自在房屋所在房产外部包括公共走廊和通道上、窗户上或其它类似的地方张贴或展示有碍观瞻的物品、商标、海报、旗帜、标语、广告物等类似物品及商业设施;不得在房屋所在房产的外墙上做社会宣传,或者违背法规、条例、在房屋所在房产或大楼内展示任何宣传业务的物品,以及其他使得甲方因而受到罚款或处分的其它任何行为。

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房屋周围安装或请人安装报警装置、门铃、摄像机及其它安防监控装置。

18.除业务所需的紧急目的(乙方需及时告知甲方)外,不得在房屋所在房产内存放、储存易燃、易爆及易腐烂的物品和材料。

19.不得将房屋用作商品的仓库,不得在房屋所在房产内居住。

20.不得在房屋所在房产内或大楼的任何地方携带、存放或允许他人携带、存放甲方认为危险、易燃或有危险性质的物品,也不得将这些物品放置或丢弃在入口或大楼的任何地方。

21.不得在房屋所在房产内烹煮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经甲方特别批准的除外。

22.不得在房屋所在房产的公共场合丢弃或允许他人丢弃烟灰、垃圾、破布、纸盒或其它废物,确保将其投进垃圾箱或甲方指定的此类容器中。

23.除业务需要外,不得将其它机器、设备搬入房屋所在房产,或与甲方和其他使用人共同使用大楼的任何部分。

24.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房屋区域的全部或部分时,不得给予甲方、其他使用人在内的其他工作人员造成困扰、干涉或损害。

25.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即时将房屋所在房产内发生的损失,以及甲方提供的水管、电路和家具设备的故障通知甲方或其授权人。

2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转借、转租房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向第三方转让、转借、转租房屋的,乙方有义务督促转让、转借、转租方遵守本协议项下的相应义务。因转让、转借、转租第三方在房屋所在房产内引发的任何消防、治安等事件或对房屋或设施造成损坏的,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7.乙方不得利用注册****公司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或有违公序良俗的生产、经营活动。

28.乙方严禁将该房屋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

29.该房屋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经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30.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该房屋范围内的防火安全。

31.本协议存续期内,乙方对房屋范围内的火灾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未按时支付本合同第八条第8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年租金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差额部分。

2.乙方如有本合同第八条第9项规定的行为,应按甲方要求限期恢复载体原状。如因乙方的该种行为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收回载体,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逾期30天未支付租金;

(2)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装修、改造;

(3)故意损坏承租载体;

(4)擅自转租或变相转租、与他人调换使用承租载体;

(5)利用承租载体从事违法违规或地方政策法规禁止的活动;

(6)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9项规定。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如未按时将载体交还给甲方,每迟延一天,应支付载体占用费,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日租金的2倍计算。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在租赁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年租金30%的违约金及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且不再退还乙方交纳的保证金。

6.乙方拖欠甲方场租费的,每逾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逾期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损失,直至乙方实际支付。乙方迟延支付甲方场租费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房屋等,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为当年租金的百分之三十。

7.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自身经营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需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全额退还已支付未到期的剩余租金,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第十条 其他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载体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本合同期满后即终止。如有意向继续承租则需按照相关要求及规定重新参与竞拍。经任何一方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且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提前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或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4.三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顺丰快递】【________】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15 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5.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均需****人民法院起诉。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因此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签章后生效。

附件1:《国有资产安全使用责任书》

附件2:《房屋交付确认书》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国有资产安全使用责任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预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承租户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办公室****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暂行办法》新委办〔2014〕3号的相关规定,津业公司现与您签订国有资产安全使用责任书。

一、****商铺、载体及场地供乙方承租使用,乙方在租用期间内,是商铺、载体及场地安全、消防和治安第一责任人,并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治安主体责任。

二、****商铺、房屋及场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关手续,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或其它违法活动。

三、乙方在租用期间内,要加强自身和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自己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租用期间内,****商铺、房屋、场地、设施负有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对场所的公用设施要自觉维护,一旦损坏将无条件照价赔付。

五、乙方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家属、临时工人、客人、装运人员的安全教育或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并应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六、乙方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禁止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严禁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不得使用电炉子等。如擅自存放和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即负责赔偿给甲方等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乙方对室内固定的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对必须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拆除,有权拉闸停止供电。

八、乙方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防止煤气中毒,并设专人负责。储存商品、货物的库房及生产车间严禁使用明火,不得用炉子直接取暖。车间、库房、场院严禁吸烟,做好当日清理检查工作,做到确保安全。

九、乙方要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完好使用。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房前门前及道路两侧堆放商品杂物等。同时要加大防范工作力度,如乙方防范设施不健全或夜间防范力度不够,而发生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十、乙方聘用水、电焊切割等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按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切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体,出现事故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十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有需要在租赁场所居住的职工或临时工人员,******部门,并接受其管理。职工、家

属等不得与商品、货物混住,必须是独立的储存、生产,独立居住,有严格的间隔墙、防火墙,****商铺需配备符合消防要求的灭火器材。

十二、****商铺、房屋、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范围内存放或使用瓶装液化气,如擅自存放或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等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三、****商铺、房屋、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范围内设置标牌、标志、灯箱、字体符号等招牌的,应保证规格尺寸内容符合《**市招牌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招牌的设计、制作、安装及维护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招牌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质量、安全的规定,确保牢**全、可靠、并定期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任何行政处罚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对违反上述安全规定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造成严重后果追究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完善补充安全条款,再行签订安全补充责任书。

本协议一式叁份,由甲乙三方各自存档备查。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交付确认书

乙方 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于 年 月 日已对本租赁合同约定的【 】编号为【 】的房屋进行了验收并予以接收,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本租赁合同的约定,已完成交付义务。

房屋交付标准:

本房屋接收单一式贰份,由甲方存壹份,乙方存壹份,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乙方(接收人):

注:

1. 本接收单作为房屋已交付及房屋验收符合合同约定的依据。

2. 本接收单内容中所确定的接收时间视为实际交付日,即本合同的租赁期起始日。

3. ****公司或非法人组织的,需盖公章;如乙方为个人的,需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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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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