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生产经营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购置生产经营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计统技装函〔2025〕 98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购置生产经营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制造厂****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如供应商为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制造厂商出具的经销商授权书。
(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项目授权代表人出具授权书。(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全责任事故。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的截图照片)。
(5****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物资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其相应产品;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有****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公司成立以来的)同类物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投标人应****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0日 14:00至2025年11月15日 19:0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购置生产经营车辆(皮卡车)采购项目: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 10:30,地点为**市头****开发区)**路643号2楼208室。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广
电 话: 136****5658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其满古力
电 话: 0991-****626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