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1-10
文件有效性:
关于**市**区2026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6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政许可工作,落实好《**市**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试行)》文件精神,现将受理、摇号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1日
二、受理地址
****四楼3号开标大厅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经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培训并取得了《培训合格证》;
2.不在“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的行政处罚影响期内。
四、申请许可应当提交的资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见附件2);
2.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仅为烟花爆竹);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或者租赁协议);
5.烟花爆竹零售店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式样见附件3);
6.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烟花爆竹拟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在当地规划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区域范围内(见附件1);
2.与周边烟花爆竹零售店的最短直线距离要相距50米以上,两个烟花爆竹零售店之间门、窗直接相对时,最短直线距离要相距80米以上;
3.与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宾馆(含民宿等住宿场所)、医院、卫生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最短直线距离要相距100米以上;
4.与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高风险区域的最短直线距离要相距100米以上;
5.不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情形;
6.经营场所所在的建筑物内不存在办公、娱乐等场所;
7. 经营场所应当符合防火、防潮要求;
8.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六、摇号方案
(一)公示参与摇号申请人名单:将经现场核查取得《摇号通知书》的申请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实名举报,举报属实的,取消其参与摇号资格。
(二)摇号时间:待定。
(三)摇号地址:****四楼1号开标大厅(待定)。
(四)摇号规则:以各乡镇(街道,场)规划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的****小组,根据参与摇号申请人的拟经营场所的具体位****小组,并按以下规则确定最终的拟许可对象:
情形一:合格人数M≤规划数量N。
若某规划最小区域内通过现场核查的合格人数M小于或等于零售店规划数量N,则该规划区域内的所有申请人直接确定为拟许可对象,无需摇号。
情形二:合格人数M>规划数量N。
若某规划最小区域内通过现场核查的合格人数M大于零售店规划数量N,则采用摇号方式确定拟许可对象。摇号流程具体如下:
1.由工作人员现场按组对参与摇号的申请人进行随机编号,并将编号分发给申请人。
2.监督小组验证摇号设备和数据。
3.将参与摇号的申请人的唯一编号导入摇号系统。
4.****小组或随机抽取的申请人代表启动摇号程序。
5.系统随机摇出 N 个中签编号。
6.现场打印中签名单,由公证员、监督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人、申请人代表等签字确认。
七、注意事项
1.2026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政许可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拟许可对象,不控制申请受理数量,请申请人合理安排申请资料的递交时间,注意现场秩序和安全,做到有序排队,不扎堆、不拥挤;递交申请资料时不需在一楼大厅取号,****中心四楼开标3厅排队办理业务。
2.各材料中填写的经营地址必须一致,填写的地址信息必须具体到门牌号;当地未设门牌号的,需具体到某某某的房屋。
3.首次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其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不少于48个学时的安全培训;2025年度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其主要负责人需接受不少于16个学时的安全培训。
4.在选择烟花爆竹零售拟经营场所时,****政府,确保拟经营场所位于当地规划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区域范围内;
5.选定拟经营场所后,请暂缓装修、改造,待取得《受理通知书》后再对拟经营场所按要求进行整改。
附件:1.各地规划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区域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3.烟花爆竹零售店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