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路48号停车大楼8楼经营场地三年使用权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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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48号停车大楼8楼经营场地三年使用权
标的名称 **路48号停车大楼8楼经营场地三年使用权
项目编号 ****
挂牌价格(万元) 216.9447
挂牌公告期 2025-11-10 至 2025-11-21
所属地区 **省--**市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委托方提示:
1、标的目前处于占用状态,在同等条件下原使用方享有优先有偿使用权。如最终使用方不是原使用方,最终使用方与委托方签署《场地使用合同》后,委托方将办理清退事宜,场地的最终交付时间以委托方收回场地具备交付条件为准,最终使用方必须承担延期交付场地使用权的风险,不因场地清退及与原使用方协商事宜影响本次使用权交易结果。
2、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的最终使用方,如因其自方原因未按规定时间与委托方签订《场地使用合同》,除按上述“保证金约定”第3条款执行外,该挂牌项目自动终结(****交易所网站将终结信息予以公示通告)。其他各方参与竞价的竞价结果不作为本项目最终使用方的确定标准。
3、标的场地为整体有偿使用方式,最终使用方需对标的承担全部的场地安全、消防责任、经营纠纷、各类投诉、相关人员人身安全等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赔偿、侵权责任。
4、最终使用方须按照《场地使用合同》的约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
5、资产日常管理单位对使用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不因开具票据类型影响本次挂牌价格。
6、待本次公开挂牌的使用期满后,使用方若有意继续有偿使用该资产,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使用权。
7、标的是以现状转让使用权,最终使用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资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清单》中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使用方提交有偿使用申请前需对标的及政策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有偿使用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使用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有偿使用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延期交付、交付标的瑕疵等)而向委托方、资产日常管理单位和****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8、在此前交易中,意向使用方在被确认为最终使用方后不签订《场地使用合同》的或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意向使用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使用方后不签订《场地使用合同》的,委托方及****交易所有权将其确定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使用方。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华中文交所 程经理
联系电话 027-****2338,136****6632
项目基本信息

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

住所(地址)

**市水果湖惠明路12-2号

法定代表人

黄**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124********360907K

标的基本情况

场地

使用面积

2231.94㎡

坐落位置

**市**区**路48号停车大楼8楼经营场地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

使用期限

三年

场地使用费年费及调整方式

场地使用费年费为723149元,使用期内不调整。

使用费按年缴纳,《场地使用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

资产使用用途要求

台球室/乒乓球室及相关配套服务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由场地使用方承担

行为批准(备案)及资产评估情况

批准(备案)单位

****管理局

批准(备案)文号

/

评估机构

**洲正房****公司

评估值

723148.56元/年

挂牌公告期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意向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及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标的不得分拆使用,不接受联合体使用。

交易条件

1、意向方须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同《场地使用合同》《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

2、意向方须承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标的现状使用,对本次使用可能存在的风****政府规划调整、拆迁置换、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原使用方清退纠纷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不因使用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委托方和****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方须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使用方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场地使用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和首期使用费一次性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之后按《场地使用合同》的约定支付使用费。

4、意向方须同意如使用该标的,将严格按照本项目公示的《场地使用合同》中相关规定有偿使用场地,承担应尽责任,履行相关义务;保证场地使用期间委托方及标的附近单位正常办公、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及时交纳相关费用;不得将标的分租、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各类不安全情况。

5、意向方须同意标的交付后,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原有家具家电损坏或故障由使用方负责维修、更换以及赔偿,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使用方承担。

6、意向方须同意场地使用期间如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或消防、安全等事故,由使用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若本标的实测面积和现状与《评估报告》《资产清单》《不动产登记证》存在差异,意向方须同意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若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使用方,网络竞价的自由报价期为15分钟,限时报价期为60秒/周期,加价幅度为30000元。

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5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方须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达****交易所账户时间为准)。账户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27********0403;开户行:招商银行**支行。

处置方式

如成为最终使用方: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转为首期使用费和押金转付委托方,剩余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如未成为最终使用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保证金

约定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各符合条件的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场地使用方与委托方签订《场地使用合同》后,场地使用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方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交易所有权取消意向方的使用资格,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对委托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委托方和****交易所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委托方和****交易所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方单方要求撤回使用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方在被确认为方后单方放弃使用资格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使用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委托方签订《场地使用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方的,意向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终使用方未与委托方签订《场地使用合同》的;④最终使用方在《场地使用合同》签订之后,未按《场地使用合同》中的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押金和首期使用费的。

相关下载

《场地使用合同》 《与有偿使用相关其他条件》 《报名所需材料》

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

意向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6:30前到****交易所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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