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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1-10
| 项目名称 | ****垃圾场进场路提升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开发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3098.5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永忠 |
| 联系人 | 刘建磊 | 联系电话 | 189****9085 |
| 项目投资(万元) | 682.52 | 环保投资(万元) | 4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4-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垃圾场进场路,道路总长 2717.48米,设计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时速 40km/h,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 7.5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1)严禁在大风(起沙)天气下挖填方及装运土方;物料堆放过程进行物料遮盖,设置围挡,并适时适量进行洒水降尘。 (2)土方和材料拉运过程中,应对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的方法,减少洒落遗漏,以免产生扬尘;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易产尘物料进行遮盖,集中放置,并适时适量洒水作业,项目施工过程加强管理,并配备洒水作业。 (3)车辆在施工工区和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应减速慢行; (4)施工区域要做到每天至少洒水2~3次,以减少车辆行驶时产生的扬尘,临时堆渣区每天至少3~4次; (5)施工时采取分段施工措施,缩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时间和降低影响程度; (6)对距离敏感点较近段进行封闭施工,对施工工地高标准围挡,防止建筑材料、土方等外溢,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挡设置0.2m的防溢座。 (7)施工结束后,要做到“三清”,不得遗留建筑垃圾、生活废弃物等。 (8)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进行表面压实处理,进行地表恢复。 (9)施工过程做到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生活区,施工人员如厕依托沿线公共卫生设施。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施工临时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2)及时清理施工建筑垃圾,能回****收购站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不得随地倾倒;(3)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运至当地环****填埋场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修保养;(2)避免深夜运输(22点以后),禁止夜间高噪声机械施工(晚间不宜超过22点),以免影响周边人群休息;(3)应对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注意避开噪声敏感时段,文明行车;(4)为降低施工噪声对施工人员的影响程度,对从事高噪声机械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配备必要的噪声防护物品;(5)对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施工时材料不准从车上往下扔,材料堆放不发生大的噪声;(6)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噪声控制。禁止擅自拆除弃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消声、隔声和吸声装置,加强对噪声控制装置的维护保养;(7)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以免造成土壤不必要的破坏,将建设对现有土壤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2)各种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以预防下雨路面径流直接冲刷开挖面而造成水土流失。对裸土进行覆盖,可用沙袋或草席压住坡面进行暂时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3)在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的范围,施工边界两侧全部设置防护网,施工便道不得超越用地界。4)为防治水土流失,施工期间要合理选择施工场地、临时道路、材料堆放等临时用地,要求尽量做到填挖同步,确需临时堆置的场地四周必须用编织袋叠成矮墙进行防护。5)在施工期间,以公告、宣传单、板报和会议等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的常识宣传,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使其在施工过程中能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并遵守相关的生态保护规定。6)加强施工期环境监控与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行为和临时占地在施工范围内,严禁将土方开挖的出渣和施工废弃物随意堆放。 | ||
| 承诺:**** 张永忠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永忠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