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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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2-****1133
通讯地址:**区钰华街118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市鲍丘河-箭杆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 **** | 牛道口镇片区、方家庄镇片区、王卜庄镇、林亭口镇片区、林亭口镇片区、八门城镇片区、口东镇片区、八门城镇片区、****片区、南老鸦台支渠、于桥排干、司各四支渠 | 天****研究院 | 津宝审批许可﹝2025﹞147号 | 2025.****.31 |
| **年产5000套金属制品项目 | **鑫****公司 | 宝****园区一号路1号 | ******公司 | 津宝审批许可﹝2025﹞148号 | 2025.****.29 |
| **铝合**窗生产加工项目 | ****公司 | ****园区五号路六号 | ******公司 | 津宝审批许可﹝2025﹞111号 | 2025.****.4 |
| 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 | **国安盟固利新****公司 | ****工业园9号路 | **环****公司 | 津宝审批许可﹝2025﹞149号 | 2025.****.3 |
| 技术改造项目 | **市****公司 | **市**区朝霞街道后西苑庄村(肆强肉联南侧 | ******公司 | 津宝审批许可﹝2025﹞150号 | 2025.****.7 |
****环境局关于******市鲍丘河-箭杆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