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气污染物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2.11电池与续航中增加2.11.3续航时间(高温/低温):高温(50℃)>3.5h,低温(-20℃)>3h
二、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删除2.10手持终端中所有参数内容。
三、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3、配置要求中删除3.9手持终端2个。
四、原: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技术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中所有条款且没有负偏离的得42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负偏离)按照以下原则扣分: 1、标注带 “▲”参数为重要参数(共11项),完全满足要求的得33分,每有一项不满足(负偏离)要求的扣3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2、非“▲”“★”内容为一般参数(共53项),完全满足要求的得9分;如有不满足(负偏离)要求的,得分按照【投标人满足一般参数的数量/一般参数的总数量)×9分】计算。 注:“★”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标书代写
更正为:技术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中所有条款且没有负偏离的得42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负偏离)按照以下原则扣分: 1、标注带 “▲”参数为重要参数(共7项),完全满足要求的得21分,每有一项不满足(负偏离)要求的扣3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2、非“▲”“★”内容为一般参数(共48项),完全满足要求的得21分;如有不满足(负偏离)要求的,得分按照【投标人满足一般参数的数量/一般参数的总数量)×21分】计算。 注:“★”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因参数调整,序号同步调整,详见新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0日
计划编号:510********200003789
采购品目:A****0100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最高限价(元): 930,000.00
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930。
名称:****
地址:**市**炳草岗大街10号泰隆大厦东楼9楼
联系方式:0812-****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奥林匹克北路 8 号 D 座 3 楼(**现代服务业 产业园)C区20、22、24、26 号
联系方式:151****76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51****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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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