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县**镇西街29号政府2#统办楼(731300) 电 话:0930-****2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相关承诺文件 |
| ******公司****搅拌站建设项目 | **省****县**镇大杨家村 | ******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省****县**镇大杨家村,总投资约2000万元,占地约9999平方米,建设搅拌楼、砂石料仓、原料筒仓,购置安装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一套,同时建设相应的环保处理、电力、安全等相应设施。建成后可年产15万m3商品混凝土 | 本项目施工期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运营期①雾炮机喷雾抑尘,场地洒水;②皮带输送设置密闭走廊;③筒仓配脉冲布袋除尘器,密闭作业;④搅拌楼设置为全封闭式,搅拌机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⑤砂石料场物料使用雾炮机定时洒水抑尘;⑥厂区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排****处理厂。生产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容积为60m3)沉淀后回用于生产。①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a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可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罐车、搅拌机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处理后,砂石回用于生产;不外排;b搅拌机、罐车、以及轮胎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分离后回用于生产;c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布袋运****填埋场处置;d实验室产生的废混凝土砌块回用于生产。③危险废物:在厂区东侧建设1处危险废物贮存点,面积5m2,用于暂存危险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