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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人社许〔2025〕28号
发文日期: 2025-11-07 15:13:02
公开主体: **市****
发布日期: 2025.****.07
******培训中心:
****机关提出申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汽车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一级)、汽车维修工(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二级、三级)、全媒体运营师(创意策划)(三级、四级)的申请收悉,经审查,此培训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19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增加汽车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一级)、汽车维修工(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二级、三级)、全媒体运营师(创意策划)(三级、四级)培训资质。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严格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培训中心许可项目
****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培训中心许可项目
| 序号 | 项目 | 等级 |
| 1 | 汽车维修工(汽车机械维修工) | 5、4、3、2、1 |
| 2 | 汽车维修工(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 | 5、4、3、2 |
| 3 | 汽车维修工(汽车美容装潢工) | 5、4 |
| 4 | 全媒体运营师(创意策划) | 4.3 |
| 5 | 广告设计师 | 3 |
| 6 | 创业能力 | 其他 |